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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784
专题管理
变更上级专题
2026-01-13 07:10:34
主专题:
消费投诉举报
(28944)
副专题:
市监行政处罚
(33261)
操作说明:将【市监行政处罚】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消费投诉举报】为【市监行政处罚】的新上级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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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力:1 法道:1 法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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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07:09:20
主题:
2022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583143)
主专题:
市监复核
(33260)
划词:
ID(18269)
第五十八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采纳,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要求听证而给予更重的行政处罚。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市监复核】
同时执行:条文所在主题同时关联到专题【市监复核】
同时执行:创建新的专题【市监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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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管理
变更上级专题
2026-01-13 07:09:20
主专题:
消费投诉举报
(28944)
副专题:
市监复核
(33260)
操作说明:将【市监复核】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消费投诉举报】为【市监复核】的新上级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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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07:06:29
主题:
2022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583143)
主专题:
市监证据保全
(33259)
划词:
ID(18268)
第三十三条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采取或者解除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应当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情况紧急,需要当场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的,办案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市监证据保全】
同时执行:条文所在主题同时关联到专题【市监证据保全】
同时执行:创建新的专题【市监证据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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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力:3 法道:3 法币:3
38780
专题管理
变更上级专题
2026-01-13 07:06:28
主专题:
消费投诉举报
(28944)
副专题:
市监证据保全
(33259)
操作说明:将【市监证据保全】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消费投诉举报】为【市监证据保全】的新上级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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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07:05:38
主题:
2022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583143)
主专题:
市监检验鉴定
(33258)
划词:
ID(18267)
第三十二条 为查明案情,需要对案件中专门事项进行检测、检验、检疫、鉴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机构进行;没有法定资质机构的,可以委托其他具备条件的机构进行。检测、检验、检疫、鉴定结果应当告知当事人。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市监检验鉴定】
同时执行:条文所在主题同时关联到专题【市监检验鉴定】
同时执行:创建新的专题【市监检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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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778
专题管理
变更上级专题
2026-01-13 07:05:38
主专题:
消费投诉举报
(28944)
副专题:
市监检验鉴定
(33258)
操作说明:将【市监检验鉴定】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消费投诉举报】为【市监检验鉴定】的新上级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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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777
划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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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07:04:18
主题:
2022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583143)
主专题:
市监调查
(33257)
划词:
ID(18266)
第二十三条 办案人员应当依法收集证据。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立案前核查或者监督检查过程中依法取得的证据材料,可以作为案件的证据使用。
对于移送的案件,移送机关依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可以作为案件的证据使用。
上述证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关于证据的规定,并经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市监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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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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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07:03:46
主题:
2022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583143)
主专题:
市监调查
(33257)
划词:
ID(18265)
第二十一条 办案人员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及时进行案件调查,收集、调取证据,并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检查。
首次向当事人收集、调取证据的,应当告知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以及申请回避的权利。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市监调查】
同时执行:条文所在主题同时关联到专题【市监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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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力:3 法道:3 法币:3
38775
专题管理
变更上级专题
2026-01-13 07:03:46
主专题:
消费投诉举报
(28944)
副专题:
市监调查
(33257)
操作说明:将【市监调查】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消费投诉举报】为【市监调查】的新上级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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