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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85 专题管理
变更专题名称
2026-01-11 15:37:40
主专题:销售有毒有害食品10万起刑(33217) 副专题:销售有毒有害食品10万起属于严重 操作说明:将【销售有毒有害食品10万起刑】专题名称变更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10万起属于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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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76 划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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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专题
2026-01-11 09:21:50
主题:202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583262) 主专题:销售有毒有害食品10万起刑(33217)
划词:ID(18237)
第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 (一)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二)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数量较大或者生产、销售持续时间六个月以上的; (三)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属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 (四)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且在中小学校园、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及周边面向未成年人、老年人销售的; (五)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曾因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因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销售有毒有害食品10万起刑】 同时执行:条文所在主题同时关联到专题【销售有毒有害食品10万起刑】 同时执行:创建新的专题【销售有毒有害食品10万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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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75 专题管理
变更上级专题
2026-01-11 09:21:50
主专题:消费者与商家协商(33211) 副专题:销售有毒有害食品10万起刑(33217) 操作说明:将【销售有毒有害食品10万起刑】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消费者与商家协商】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10万起刑】的新上级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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