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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32
划词
选择新条文
2025-07-26 09:37:24
主题:
2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581730)
主专题:
家暴报警
(32148)
划词:
ID(17916)
第三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家暴报警】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3 法道:3 法币:3
36826
专题管理
变更专题名称
2025-07-26 09:32:32
主专题:
家暴维权
(32148)
副专题:
家暴报警
操作说明:将【家暴维权】专题名称变更为【家暴报警】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1 法道:1 法币:1
36825
划词
选择新条文
2025-07-26 09:32:19
主题:
2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581730)
主专题:
家暴维权
(32148)
划词:
ID(17913)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家暴维权】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3 法道:3 法币:3
36824
划词
添加专题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同时执行:
专题管理
创建专题
2025-07-26 09:29:27
主题:
2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581730)
主专题:
家暴维权
(32148)
划词:
ID(17912)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家暴维权】
同时执行:条文所在主题同时关联到专题【家暴维权】
同时执行:创建新的专题【家暴维权】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2 法道:2 法币:2
36823
专题管理
变更上级专题
2025-07-26 09:29:26
主专题:
婚姻家庭领域
(32147)
副专题:
家暴维权
(32148)
操作说明:将【家暴维权】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婚姻家庭领域】为【家暴维权】的新上级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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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通过
法力:1 法道:1 法币: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