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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938
专题管理
变更上级专题
2025-07-26 17:23:31
主专题:
官民争议
(32174)
副专题:
行政复议决定重作
(2211)
操作说明:将【行政复议决定重作】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官民争议】为【行政复议决定重作】的新上级专题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1 法道:1 法币:1
36921
划词
选择新条文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5-07-26 17:05:55
主题:
2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583093)
主专题:
复议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2211)
划词:
ID(17953)
第六十四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撤销或者部分撤销该行政行为,并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二)违反法定程序;
(三)适用的依据不合法;
(四)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
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但是行政复议机关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决定撤销或者部分撤销的除外。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复议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复议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3 法道:3 法币: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