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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 16:33:09
主题:
2010 工伤保险条例
(21421)
主专题:
48小时后死亡不认定工伤
(77)
划词:
ID(11966)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48小时后死亡不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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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787
划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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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 16:28:15
主题:
2010 工伤保险条例
(21421)
主专题:
工作原因
(75)
划词:
ID(11965)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工作原因】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工作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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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786
专题管理
变更上级专题
2025-09-19 16:26:48
主专题:
工伤保险
(28683)
副专题:
工伤保险待遇
(4919)
操作说明:将【工伤保险待遇】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工伤保险】为【工伤保险待遇】的新上级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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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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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上级专题
2025-09-19 16:26:39
主专题:
工伤保险
(28683)
副专题:
工伤认定
(74)
操作说明:将【工伤认定】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工伤保险】为【工伤认定】的新上级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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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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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联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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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专题
2025-09-19 16:11:24
主题:
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581892)
主专题:
单位未缴工伤保险按保险待遇赔偿
(32530)
划词:
ID(18127)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单位未缴工伤保险按保险待遇赔偿】
同时执行:条文所在主题同时关联到专题【单位未缴工伤保险按保险待遇赔偿】
同时执行:创建新的专题【单位未缴工伤保险按保险待遇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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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力:2 法道:2 法币:2
37783
专题管理
变更上级专题
2025-09-19 16:11:24
主专题:
工伤保险
(28683)
副专题:
单位未缴工伤保险按保险待遇赔偿
(32530)
操作说明:将【单位未缴工伤保险按保险待遇赔偿】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工伤保险】为【单位未缴工伤保险按保险待遇赔偿】的新上级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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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力:1 法道:1 法币:1
37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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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联专题
2025-09-19 16:10:27
主题:
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581892)
主专题:
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基金垫付
(32529)
划词:
ID(18127)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基金垫付】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基金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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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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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 15:42:20
主题:
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581892)
主专题:
生育保险
(6022)
划词:
ID(18126)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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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力:3 法道:3 法币:3
37780
划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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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5-09-19 15:41:58
主题:
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581892)
主专题:
生育医疗费用
(27624)
划词:
ID(18125)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生育医疗费用】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生育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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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力:3 法道:3 法币:3
37779
专题管理
变更上级专题
2025-09-19 15:40:28
主专题:
生育保险
(6022)
副专题:
生育医疗费用
(27624)
操作说明:将【生育医疗费用】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生育保险】为【生育医疗费用】的新上级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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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力:1 法道:1 法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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