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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7 07:16:54
主题:
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582306)
主专题:
宠物饲养规约
(32190)
划词:
ID(17973)
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宠物饲养规约】
同时执行:条文所在主题同时关联到专题【宠物饲养规约】
同时执行:创建新的专题【宠物饲养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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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通过
法力:3 法道:3 法币:3
36971
专题管理
变更上级专题
2025-07-27 07:16:54
主专题:
邻里关系
(32155)
副专题:
宠物饲养规约
(32190)
操作说明:将【宠物饲养规约】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邻里关系】为【宠物饲养规约】的新上级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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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力:1 法道:1 法币:1
36970
专题管理
变更上级专题
2025-07-27 07:11:40
主专题:
人身损害问题
(32189)
副专题:
饲养动物侵权
(1466)
操作说明:将【饲养动物侵权】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人身损害问题】为【饲养动物侵权】的新上级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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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通过
法力:1 法道:1 法币:1
36969
专题管理
变更上级专题
2025-07-26 22:48:45
主专题:
消费领域
(32154)
副专题:
食药监投诉12331
(32188)
操作说明:将【食药监投诉12331】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消费领域】为【食药监投诉12331】的新上级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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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力:1 法道:1 法币:1
36968
划词
选择新条文
2025-07-26 22:47:50
主题:
2011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试行)
(583212)
主专题:
食药监投诉12331
(32188)
划词:
ID(17972)
第十二条 投诉举报机构收到投诉举报后应予统一编码管理,专人负责,并于收到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或其他适当方式告知投诉举报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自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或其他适当方式告知投诉举报人,并说明理由;联系方式不详的除外。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食药监投诉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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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力:3 法道:3 法币:3
36967
划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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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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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管理
创建专题
2025-07-26 22:47:24
主题:
2011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试行)
(583212)
主专题:
食药监投诉12331
(32188)
划词:
ID(17971)
第七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机构负责统一受理通过信件、电话、互联网、传真、走访、手机短信等方式接收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人提出投诉举报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食药监投诉12331】
同时执行:条文所在主题同时关联到专题【食药监投诉12331】
同时执行:创建新的专题【食药监投诉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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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力:3 法道:3 法币:3
36966
专题管理
变更上级专题
2025-07-26 22:47:24
主专题:
医疗领域
(32184)
副专题:
食药监投诉12331
(32188)
操作说明:将【食药监投诉12331】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医疗领域】为【食药监投诉12331】的新上级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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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力:1 法道:1 法币:1
36965
划词
选择新条文
2025-07-26 22:41:02
主题:
2019 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
(583211)
主专题:
向医疗机构投诉
(32187)
划词:
ID(17970)
第三十条 医疗机构投诉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处理投诉,能够当场核查处理的,应当及时查明情况;确有差错的,立即纠正,并当场向患者告知处理意见。
涉及医疗质量安全、可能危及患者健康的,应当立即采取积极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情况较复杂,需调查、核实的,一般应当于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患者反馈相关处理情况或者处理意见。
涉及多个科室,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研究的,应当于接到投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患者反馈处理情况或者处理意见。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向医疗机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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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力:3 法道:3 法币:3
36964
划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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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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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管理
创建专题
2025-07-26 22:39:39
主题:
2019 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
(583211)
主专题:
向医疗机构投诉
(32187)
划词:
ID(17969)
第二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畅通、便捷的投诉渠道,在医疗机构显著位置公布投诉处理程序、地点、接待时间和联系方式。
鼓励医疗机构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掌握患者在其他渠道的诉求。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向医疗机构投诉】
同时执行:条文所在主题同时关联到专题【向医疗机构投诉】
同时执行:创建新的专题【向医疗机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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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通过
法力:3 法道:3 法币:3
36963
专题管理
变更上级专题
2025-07-26 22:39:39
主专题:
医疗领域
(32184)
副专题:
向医疗机构投诉
(32187)
操作说明:将【向医疗机构投诉】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医疗领域】为【向医疗机构投诉】的新上级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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