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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 17:04:46
主题:
202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582980)
主专题:
食品知假买假由商家证明
(33203)
划词:
ID(17814)
第十二条 购买者明知所购买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请求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支付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依法支持购买者诉讼请求。
人民法院可以综合保质期、普通消费者通常消费习惯等因素认定购买者合理生活消费需要的食品数量。
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主张购买者明知所购买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仍然购买索赔的,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食品知假买假由商家证明】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食品知假买假由商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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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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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 16:02:43
主题:
202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583156)
主专题:
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28831)
划词:
ID(18228)
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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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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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 15:56:02
主题:
202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583156)
主专题:
购买事实消费者举证
(33197)
划词:
ID(18227)
第九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下列原则确定举证证明责任的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二)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购买事实消费者举证】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购买事实消费者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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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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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 15:35:17
主专题:
消费证据
(33176)
副专题:
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28831)
操作说明:将【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消费证据】为【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新上级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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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23
专题管理
变更上级专题
2026-01-09 15:33:56
主专题:
消费证据
(33176)
副专题:
高度盖然性
(2858)
操作说明:将【高度盖然性】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消费证据】为【高度盖然性】的新上级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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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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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联专题
2026-01-09 15:33:33
主题:
202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583156)
主专题:
高度盖然性
(2858)
划词:
ID(18226)
第一百零八条 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对一方当事人为反驳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所主张事实而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认为待证事实真伪不明的,应当认定该事实不存在。
法律对于待证事实所应达到的证明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高度盖然性】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高度盖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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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 17:39:32
主题:
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581463)
主专题:
其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
(33166)
划词:
ID(17817)
第二十六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其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其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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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力:2 法道:2 法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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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 17:21:52
主题:
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581463)
主专题:
食品标识不全
(33163)
划词:
ID(17817)
第二十六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食品标识不全】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食品标识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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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力:2 法道:2 法币:2
38619
专题管理
变更上级专题
2026-01-08 17:17:35
主专题:
假药劣药认定
(33150)
副专题:
化妆保健执行食药赔偿规则
(31428)
操作说明:将【化妆保健执行食药赔偿规则】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假药劣药认定】为【化妆保健执行食药赔偿规则】的新上级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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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力:1 法道:1 法币:1
38618
专题管理
变更专题名称
2026-01-08 17:17:06
主专题:
化妆保健执行食药欺诈规则
(31428)
副专题:
化妆保健执行食药赔偿规则
操作说明:将【化妆保健执行食药欺诈规则】专题名称变更为【化妆保健执行食药赔偿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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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力:1 法道:1 法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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