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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1 16: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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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581728)
主专题:
公积金贷款
(32580)
划词:
ID(18143)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公积金贷款】
同时执行:条文所在主题同时关联到专题【公积金贷款】
同时执行:创建新的专题【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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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1 16: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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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581728)
主专题:
出国定居可提取公积金
(32579)
划词:
ID(18142)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出国定居可提取公积金】
同时执行:条文所在主题同时关联到专题【出国定居可提取公积金】
同时执行:创建新的专题【出国定居可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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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1 15:4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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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581728)
主专题:
房租超过一定比例可提取公积金
(32578)
划词:
ID(18142)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房租超过一定比例可提取公积金】
同时执行:条文所在主题同时关联到专题【房租超过一定比例可提取公积金】
同时执行:创建新的专题【房租超过一定比例可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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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1 15:4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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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581728)
主专题:
偿还房贷可提取公积金
(32577)
划词:
ID(18142)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偿还房贷可提取公积金】
同时执行:条文所在主题同时关联到专题【偿还房贷可提取公积金】
同时执行:创建新的专题【偿还房贷可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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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1 15: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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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581728)
主专题:
丧失劳力终止劳动关系可提取公积金
(32576)
划词:
ID(18142)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丧失劳力终止劳动关系可提取公积金】
同时执行:条文所在主题同时关联到专题【丧失劳力终止劳动关系可提取公积金】
同时执行:创建新的专题【丧失劳力终止劳动关系可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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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1 15:4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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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581728)
主专题:
离退休可提取公积金
(32575)
划词:
ID(18142)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离退休可提取公积金】
同时执行:条文所在主题同时关联到专题【离退休可提取公积金】
同时执行:创建新的专题【离退休可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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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1 15: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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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581728)
主专题:
买建修房可提取公积金
(32574)
划词:
ID(18142)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买建修房可提取公积金】
同时执行:条文所在主题同时关联到专题【买建修房可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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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1 15:45:23
主题:
2019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581728)
主专题:
住房公积金少缴缓缴
(32572)
划词:
ID(18141)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住房公积金少缴缓缴】
同时执行:条文所在主题同时关联到专题【住房公积金少缴缓缴】
同时执行:创建新的专题【住房公积金少缴缓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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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1 15: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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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581728)
主专题:
住房公积金缴存不低于5%
(32571)
划词:
ID(18140)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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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09: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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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581728)
主专题:
五险一金均为法定强制缴纳
(32390)
划词:
ID(16799)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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