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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20: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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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法蜜基础版」-2亿案例总结生活、工作、经营中70%法律风险
(583158)
主专题:
法律问题3步走
(30093)
划词:
ID(17266)
历史不会重演,但总会惊人的相似。——马克·吐温大部分日常法律问题都是历史的重演,「法蜜基础版」将以精确的法条和案例归类成不同专题,助你识别、规避日常法律风险。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法律问题3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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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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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8:3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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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
(582877)
主专题:
重大误解合同可撤销
(29005)
划词:
ID(17262)
第十九条 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或者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价格、数量等产生错误认识,按照通常理解如果不发生该错误认识行为人就不会作出相应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重大误解。
行为人能够证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时存在重大误解,并请求撤销该民事法律行为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是,根据交易习惯等认定行为人无权请求撤销的除外。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重大误解合同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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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8: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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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
(582877)
主专题:
重大误解
(63)
划词:
ID(17262)
第十九条 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或者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价格、数量等产生错误认识,按照通常理解如果不发生该错误认识行为人就不会作出相应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重大误解。
行为人能够证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时存在重大误解,并请求撤销该民事法律行为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是,根据交易习惯等认定行为人无权请求撤销的除外。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重大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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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8:30:45
主题:
202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
(582877)
主专题:
重大误解合同可撤销
(29005)
划词:
ID(17261)
第二十条 行为人以其意思表示存在第三人转达错误为由请求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适用本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重大误解合同可撤销】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重大误解合同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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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8:25:27
主题:
202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
(582877)
主专题:
重大误解
(63)
划词:
ID(17261)
第二十条 行为人以其意思表示存在第三人转达错误为由请求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适用本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重大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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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5: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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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582306)
主专题:
当事人明示放弃撤销权消灭
(30088)
划词:
ID(16868)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当事人明示放弃撤销权消灭】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当事人明示放弃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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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5:31:57
主题:
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582306)
主专题:
当事人以行为放弃撤销权消灭
(30089)
划词:
ID(16868)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当事人以行为放弃撤销权消灭】
同时执行:条文所在主题同时关联到专题【当事人以行为放弃撤销权消灭】
同时执行:创建新的专题【当事人以行为放弃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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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5:30:56
主题:
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582306)
主专题:
五年内不行使撤销权消灭
(28985)
划词:
ID(16868)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五年内不行使撤销权消灭】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五年内不行使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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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5:30:32
主题:
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582306)
主专题:
胁迫终止一年不行使撤销权消灭
(28986)
划词:
ID(16868)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胁迫终止一年不行使撤销权消灭】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胁迫终止一年不行使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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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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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2:55:28
主题:
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582306)
主专题:
重大变化须造成明显不公
(30057)
划词:
ID(16870)
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重大变化须造成明显不公】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重大变化须造成明显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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