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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9:56:17
主题:2016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580936) 主专题:贪贿加重情节(30573)
划词:ID(17456)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贪贿加重情节】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贪贿加重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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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9:27:18
主题:2016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580936) 主专题:受贿20万至300万判3到10年(30572)
划词:ID(17215)
第二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受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受贿20万至300万判3到10年】 同时执行:条文所在主题同时关联到专题【受贿20万至300万判3到10年】 同时执行:创建新的专题【受贿20万至300万判3到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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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9:25:08
主题:2016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580936) 主专题:损害公共利益受贿1到3万判3年以下(30571)
划词:ID(17455)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损害公共利益受贿1到3万判3年以下】 同时执行:条文所在主题同时关联到专题【损害公共利益受贿1到3万判3年以下】 同时执行:创建新的专题【损害公共利益受贿1到3万判3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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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9:24:08
主题:2016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580936) 主专题:晋升受贿1到3万判3年以下(30570)
划词:ID(17455)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晋升受贿1到3万判3年以下】 同时执行:条文所在主题同时关联到专题【晋升受贿1到3万判3年以下】 同时执行:创建新的专题【晋升受贿1到3万判3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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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9:23:21
主题:2016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580936) 主专题:多次索贿1到3万判3年以下(30569)
划词:ID(17455)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多次索贿1到3万判3年以下】 同时执行:条文所在主题同时关联到专题【多次索贿1到3万判3年以下】 同时执行:创建新的专题【多次索贿1到3万判3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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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9:19:18
主题:2016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580936) 主专题:受贿3到20万判3年以下(30568)
划词:ID(17214)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受贿3到20万判3年以下】 同时执行:条文所在主题同时关联到专题【受贿3到20万判3年以下】 同时执行:创建新的专题【受贿3到20万判3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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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9:12:17
主题:20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582977) 主专题:财务负责人(30526)
划词:ID(16761)
第一百七十八条 【消极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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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9:12:02
主题:20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582977) 主专题:高管(6032)
划词:ID(16761)
第一百七十八条 【消极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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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9:11:54
主题:20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582977) 主专题:监事(30523)
划词:ID(16761)
第一百七十八条 【消极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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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9:11:45
主题:20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582977) 主专题:董事(30522)
划词:ID(16761)
第一百七十八条 【消极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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