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 Powered by Discuz!
已查询到 10793 条结果 [ 全部 ]
筛选记录数据
排序:
审核状态筛选:
操作类型筛选:
管理执行筛选:
划词筛选:
专题搜索筛选:
帖子搜索筛选:
[ 全部 ]
已查询到 10793 条结果
操作记录id 操作类型 - 操作时间 主题 - 专题名称 - 划词内容 - 操作说明 审核方式 - 审核状态 奖励明细
37796 划词
添加专题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5-09-20 06:09:19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2 法道:2 法币:2
37795 划词
添加专题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5-09-20 06:08:54
主题:2019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581727) 主专题:补缴养老保险属于行政处理范畴(32540)
划词:ID(16798)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补缴养老保险属于行政处理范畴】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补缴养老保险属于行政处理范畴】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2 法道:2 法币:2
37794 专题管理
变更上级专题
2025-09-19 16:39:42
主专题:工伤认定(74) 副专题:不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5676) 操作说明:将【不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工伤认定】为【不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新上级专题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1 法道:1 法币:1
37793 划词
添加专题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同时执行:
专题管理
创建专题
2025-09-19 16:38:56
主题:2010 工伤保险条例(21421) 主专题:劳动者1年内自行申请工伤认定(32532)
划词:ID(18128)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劳动者1年内自行申请工伤认定】 同时执行:条文所在主题同时关联到专题【劳动者1年内自行申请工伤认定】 同时执行:创建新的专题【劳动者1年内自行申请工伤认定】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2 法道:2 法币:2
37792 专题管理
变更上级专题
2025-09-19 16:38:56
主专题:工伤认定(74) 副专题:劳动者1年内自行申请工伤认定(32532) 操作说明:将【劳动者1年内自行申请工伤认定】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工伤认定】为【劳动者1年内自行申请工伤认定】的新上级专题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1 法道:1 法币:1
37791 划词
添加专题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同时执行:
专题管理
创建专题
2025-09-19 16:37:55
主题:2010 工伤保险条例(21421) 主专题: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承担赔偿责任(32531)
划词:ID(18128)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执行:条文所在主题同时关联到专题【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执行:创建新的专题【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承担赔偿责任】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2 法道:2 法币:2
37790 专题管理
变更上级专题
2025-09-19 16:37:55
主专题:工伤保险(28683) 副专题: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承担赔偿责任(32531) 操作说明:将【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承担赔偿责任】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工伤保险】为【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承担赔偿责任】的新上级专题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1 法道:1 法币:1
37789 划词
选择新条文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5-09-19 16:37:16
主题:2010 工伤保险条例(21421) 主专题:工伤认定申请期限(5736)
划词:ID(18128)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工伤认定申请期限】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工伤认定申请期限】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3 法道:3 法币:3
37788 划词
添加专题
2025-09-19 16:33:09
主题:2010 工伤保险条例(21421) 主专题:48小时后死亡不认定工伤(77)
划词:ID(11966)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48小时后死亡不认定工伤】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2 法道:2 法币:2
37787 划词
添加专题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5-09-19 16:28:15
主题:2010 工伤保险条例(21421) 主专题:工作原因(75)
划词:ID(11965)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工作原因】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工作原因】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2 法道:2 法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