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29:48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85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中国法院网讯(杨可军) 7月9日,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2008年5月29日上午,被告人王某从自家私接电线到村外池塘抽水灌溉,将电线接头处裸露在外,未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下午1时许,王丽(化名)经过此处,不小心触电身亡。案发后,被告人王某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并就民事赔偿部分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了赔偿协议。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的行为构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较轻,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且被告人赔偿了被害人近亲属的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240331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