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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薄萱) 近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夫妻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经查,2000年至2005年间,只有初中文化的被告人张建明,伙同妻子左月珍(文盲),未经国家有关管理机关批准,编造到共富房地产公司入股、投资发电厂、自己或父亲做生意急需资金等理由,以许诺短期归还借款、到期给予年10%至30%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先后向左邻右舍、亲戚朋友24名被害人借款人民437.55万元,用于装修、结婚、购车、治病等开销。借款到期后,经债权人催讨,二被告人以借后债归还前债的方式偿还被害人部分钱款,至案发时,二被告人尚欠被害人343.65万元未予归还。 法院认为,被告人以借款名义,诱以高息,向不特定对象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其行为并非一般意义的民间借贷,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日前分别判处二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九年和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和八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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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薄萱) 近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夫妻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经查,2000年至2005年间,只有初中文化的被告人张建明,伙同妻子左月珍(文盲),未经国家有关管理机关批准,编造到共富房地产公司入股、投资发电厂、自己或父亲做生意急需资金等理由,以许诺短期归还借款、到期给予年10%至30%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先后向左邻右舍、亲戚朋友24名被害人借款人民437.55万元,用于装修、结婚、购车、治病等开销。借款到期后,经债权人催讨,二被告人以借后债归还前债的方式偿还被害人部分钱款,至案发时,二被告人尚欠被害人343.65万元未予归还。
法院认为,被告人以借款名义,诱以高息,向不特定对象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其行为并非一般意义的民间借贷,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日前分别判处二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九年和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和八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