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29:18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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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范云远 吴云) 一名骗子,受他人委托与第三人商谈合同,眼见合同签订无望,为获取中介费,情急之下,竟私自伪造合同,骗取委托方10万元巨款,最终被捉。7月15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开庭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熊正根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
  现年44岁的熊正根,江西省南昌市人,初中文化,农民,与江西省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某是朋友关系。2004年,熊正根通过朋友罗某,向张某居间介绍新世界广场分公司的建设项目给五建公司承建。后因五建公司无法先期交纳足额押金而未能达成一致。熊正根在明知双方不可能签约的情况下,找人私刻假的新世界广场分公司合同专用章,擅自修改新世界广场分公司补充协议内容,加盖假印章,以此欺骗五建公司达到骗钱的目的。2005年5月18日,熊正根伪造罗某签字加盖假印章,以错钱为名骗取五建公司10万元现金,之后避而不见。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熊正根受朋友之托与对方商谈合同,但其使用假合同、假印章,伪造他人签名,以借款为名,骗取委托方公司现金10万元,后潜逃,说明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其诈骗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熊正根犯合同诈骗罪罪名不成立。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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