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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欠债不还成被告 公堂上被揭穿恼羞成怒暴殴原告 [打印本页]

作者: [db:作者]    时间: 2014-3-5 17:28
标题: 欠债不还成被告 公堂上被揭穿恼羞成怒暴殴原告
  欠债不还被告上法庭,在法庭上又出示假证据被原告戳穿后,恼羞成怒的被告竟在公堂上将原告痛打一顿。日前,这名无视庄严法庭的被告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他被上海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判处罚金1000元。
  1999年,原告陈某用打欠条的形式向邻居朱某借了4000元钱炒股,借钱时陈某信誓旦旦地表示半年后一定还钱。但由于陈某投资失误,除了借朱某的钱,他自己的积蓄都被股票深度套牢。为此,陈某以没钱为由拒绝将钱还给朱某。去年11月,因为要结婚急需用钱的朱某在多次索要欠款无果的情况下,将陈某告上法院。
  陈某在12月中旬开庭时面对法官声称:自己早在2000年就按照约定把欠款还给了朱某,由于当时朱某声称找不到欠条,就打了一张收条给自己作为还钱的证据。随后陈某向法庭提交了这张签有朱某姓名的收条。朱某当场就反驳收条是假的,并通过现场检验笔迹的方法戳穿了陈某的谎言,陈某出示假证企图赖账被戳穿后面红耳赤无话可说,这时朱某又数落了陈某几句,本来就很没面子的陈某恼羞成怒,一下子蹦出了被告席,冲到原告席前将朱某按倒在地就是一顿好打,毫无防备的朱某顿时被打得鼻青脸肿。在法官与法警的制止下,陈某被迫停止殴打。
  事后,陈某被判一周内归还欠款给朱某。就在他才将欠款与医药费交给朱某时,陈某又因为扰乱法庭再次站在了被告席上。这次,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法律的陈某在法庭上向法官道歉,并向法院交了一份检查,为自己的冲动后悔不已,请求法院宽大处理。考虑到陈某的悔过态度,法院判陈某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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