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02:51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81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中国法院网讯(李银辉 孙玉明) 患血友病的新郎白某,在婚宴上喝了一杯啤酒后去上卫生间,结果被滑倒摔成左腿粉碎性骨折。酒店不愿承担责任,于是双方对簿公堂。11月2日,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判决新郎、酒店分别承担30%和70%的责任。
  原告白某诉称,2004年9月6日,白某在汝河路一家酒店举行婚礼。其间,白某到卫生间时,由于卫生间无人清扫,地面上全是水和呕吐物,他被滑倒,造成左腿粉碎性骨折。当天,参加婚礼的朋友马某也在该卫生间滑倒。不幸的发生,给白某和家人的心理上造成极大伤害,经济上造成不小的损失。白某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继续治疗费、精神损害费等费用共计8万余元。
  酒店辩称,原告患有血友病,血友病人不能饮酒,但原告却主动和酒店的大堂经理碰了一杯啤酒。马某也曾被滑倒,但并未出现损害后果,而原告滑倒的后果却十分严重。可见,这与白某本身患有血友病及饮酒有重大关系。被告没有过错,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中原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有保证消费者人身安全的义务。因酒店卫生间地板太滑导致原告摔伤,酒店应承担民事责任。同时,原告作为一个成年人,饮酒时应当意识到可能出现的危险,他明知自己患有血友病应禁酒却还饮用啤酒,对自己摔伤负有一定责任。据此,法院判决被告承担合理经济损失的70%,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慰抚金等3万余元;其余30%由其原告自负。
240331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