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01:10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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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龚甬钰 丁炯) 安徽农民周某在长达半年多的时间里,畅通无阻地出入各高校的大学生宿舍,盗取电脑等大宗财物。日前,周某被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据周某交代,他听老乡讲,现在很多大学生有手机、电脑,偷起来也很容易。在半年多的时间里,周某3次窜至安徽省铜陵学院宿舍楼及学生公寓、无锡市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盗窃学生宿舍里的财物。共窃得笔记本电脑5台,价值1.9461万元。
  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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