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6:33:47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465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中国法院网讯(姚慧光 赵会 熊志伟) 赵某被某影视公司聘为导演,但在拍摄完毕后却被无故拖欠报酬11.4万元,为此,他将影视公司诉至法院。11月17日,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影视公司支付原告赵某11.4万元报酬及其利息。
  经审理查明,1998年8月20日,原告赵某与被告广西某影视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一份聘用合同书,约定某影视公司聘用赵某参加该公司旗下《豪门寡妇》摄制组的拍摄工作,赵某在聘用期间任职导演,片酬按每集6500元计算,总计13万元。同年8月23日,某影视公司向赵某支付了1.6万元片酬,余款11.4万元一直没有支付。此后,赵某以律师函等形式向某影视公司多次催要欠款未果。2006年4月,赵某向南宁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南宁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赵某的请求不属劳动争议为由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赵某遂诉至法院,请求某影视公司支付拖欠报酬及利息。
  法院认为,原告赵某与被告广西某影视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聘用人员合同书,意思表示真实,应属有效合同。赵某已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了义务,某影视公司也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尚欠的导演报酬11.4万元。由于没有证据证实拍摄《豪门寡妇》的停机时间,故赵某要求支付导演报酬利息的时间,应从赵某2002年4月21日委托律师发函给某影视公司追索报酬的次日起算。
240331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