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
快捷导航
请
登录
后使用快捷导航
没有帐号?
立即注册
专题
专题
法规树
法条
案例
裁判
文书
法文
本版
全局
用户
法律专题
法律资讯
法律数据
法律实务
法律资源
法律社区
婚姻
合同
刑事
法规树
个人法律风险
企业法律风险
法律要闻
热点案件
立法动态
法律时评
法律法规
部委规章
司法解释
地方规定
地方司法
裁判文书
法学理论
实务文章
业务指引
解读释义
案例分析
法律文书
法律风险
法学教程
法律工具
考试资料
疑难研究
法律群组
律师
律师
综合型
精专型
特色型
律团
律团
综合型
精专型
特色型
律所
律所
综合所
特色所
精专所
工作者
工作者
综合型
精专型
特色型
服务所
服务所
综合型
精专型
特色型
专业人士
专业人士
综合型
精专型
特色型
专业团队
专业团队
特色型
精专型
综合型
专业机构
专业机构
综合型
精专型
特色型
辅助机构
辅助机构
鉴定
评估
税务
会计
版块
›
法律数据
›
部委规章
›
查看内容
发新帖
专题
2009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医用口罩监管工作的通知
2020-3-7 01:03:29
班华斌律师
管理员
编辑地区
×
编辑地区
地区:
请选择
安徽省
北京市
福建省
甘肃省
广东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贵州省
海南省
河北省
河南省
黑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吉林省
江苏省
江西省
辽宁省
内蒙古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青海省
山东省
山西省
陕西省
上海市
四川省
天津市
西藏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云南省
浙江省
重庆市
|
只看该作者
|
倒序浏览
|
阅读模式
发布者
电梯直达
0
982
交法顾十大智能工具 一站式交通事故解决方案!
法规索引
发布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食药监办械〔2009〕95号
发布日期:
2009-09-21
实施日期:
2009-09-21
法规效力:
失效
废替修文件:
https://www.llgarden.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82139
失效日期:
2018-09-13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
立即注册
x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医用口罩监管工作的通知
食药监办械〔2009〕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在继续做好《关于加强医用防护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等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械〔2009〕39号)有关工作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加强医用口罩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 高度重视医用口罩审批、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管工作。要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克服麻痹和松懈思想,加强分类指导,强化督促检查,狠抓措施落实,确保质量安全。
二、 切实加强医用口罩产品的注册审批工作。目前,医用口罩按照产品标准不同,可分为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普通医用口罩三种类型,分别执行《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GB19083 2003)、《医用外科口罩技术要求》(YY0469 2004)和相关产品的注册产品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对已经批准上市的医用口罩产品,根据企业采用产品标准的情况,按照防护、外科和普通医用口罩的划分,规范使用说明书和包装标识,特别是要明确是否执行GB19083 2003、YY0469 2004,或注册产品标准中是否引用相关颗粒滤过率等关键技术指标,产品适用范围必须与所采用的产品标准相一致。
三、 全面加强本辖区内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等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工作。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照注册产品标准规范生产,尤其是原材料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等,保证防控产品的质量安全。国家局将根据情况组织对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及医用防护服等相关产品进行监督抽验。对于监督抽验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坚决依法查处。
四、 国家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制定规范医用口罩使用的指导性文件,指导医疗机构和公众根据不同用途选择和使用不同种类的医用口罩。
240
331
新划词创建
确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医用口罩监管工作的通知
食药监办械〔2009〕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在继续做好《关于加强医用防护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等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械〔2009〕39号)有关工作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加强医用口罩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 高度重视医用口罩审批、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管工作。要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克服麻痹和松懈思想,加强分类指导,强化督促检查,狠抓措施落实,确保质量安全。
二、 切实加强医用口罩产品的注册审批工作。目前,医用口罩按照产品标准不同,可分为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普通医用口罩三种类型,分别执行《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GB19083 2003)、《医用外科口罩技术要求》(YY0469 2004)和相关产品的注册产品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对已经批准上市的医用口罩产品,根据企业采用产品标准的情况,按照防护、外科和普通医用口罩的划分,规范使用说明书和包装标识,特别是要明确是否执行GB19083 2003、YY0469 2004,或注册产品标准中是否引用相关颗粒滤过率等关键技术指标,产品适用范围必须与所采用的产品标准相一致。
三、 全面加强本辖区内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等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工作。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照注册产品标准规范生产,尤其是原材料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等,保证防控产品的质量安全。国家局将根据情况组织对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及医用防护服等相关产品进行监督抽验。对于监督抽验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坚决依法查处。
四、 国家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制定规范医用口罩使用的指导性文件,指导医疗机构和公众根据不同用途选择和使用不同种类的医用口罩。
创建新划词:
自动
更新划词缓存
创建新专题 -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举报
回复
浏览过的版块
解读释义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