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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成立第16届亚运会组委会的复函 2005-07-08 发文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文 号:国办函[2005]68号 发布日期:2005-07-08 执行日期:2005-07-08 广东省人民政府,体育总局: 你们报来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上报第16届亚运会组委会机构设置方案的请示》(粤府[2005]56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第16届亚运会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及其组成。组委会主席由体育总局局长刘鹏担任,组委会执行主席由广东省人民政府省长黄华华担任。 二、组委会内设机构由组委会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 国务院办公厅 二00五年七月八日 国务院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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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成立第16届亚运会组委会的复函
2005-07-08
发文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文 号:国办函[2005]68号
发布日期:2005-07-08
执行日期:2005-07-08
广东省人民政府,体育总局:
你们报来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上报第16届亚运会组委会机构设置方案的请示》(粤府[2005]56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第16届亚运会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及其组成。组委会主席由体育总局局长刘鹏担任,组委会执行主席由广东省人民政府省长黄华华担任。
二、组委会内设机构由组委会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
国务院办公厅
二00五年七月八日
国务院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