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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马珂 邵伟民) 5月28日上午,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撞死警察案进行了宣判。 经审理查明,1998年8月1日凌晨3点钟左右,被告人刘世权窜至舞阳县朱镇南街将前雇主的蓝色豫L-10414东风牌栏板大货车盗走。当天早晨7时许,被告人刘世权将车开至叶县龚店乡汝坟店村一拆车店进行销赃,因不能出具车辆相关手续,且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被举报至叶县公安局。叶县公安局接到举报后,立即组织警员蒋某某、李某某、魏某某、司机代某某、郝某某驾驶豫O-D2414吉普车出警。在对被告人刘世权出示警官证后进行盘查时,被告人刘世权将一伪造的驾驶证提供给警方后驾车向南逃窜,警方鸣警笛示警令其停车。被告人刘世权驾车撞击警方车辆,导致警方车辆与相对而行的大货车相撞,致使蒋某某、李某某二人死亡,代某某、郝某某二人受伤,被告人刘世权驾车逃至叶县城关乡曹庄村附近时弃车逃窜。经法医鉴定:死者蒋某某符合较大外力作用引起开放性颅脑损伤死亡;死者李某某符合较大外力作用引起创伤性休克死亡;代某某损伤程度属重伤;郝某某损伤程度属轻微伤。经物价评估:被盗车辆价值人民币13000元。该车已退还被害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世权无视国法,在盗窃他人数额巨大的财物及销赃过程中,被公安人员追捕时,被告人刘世权故意采取撞车方法逃避追捕,致公安人员二人死亡、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盗窃罪。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其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刘世权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依法判决被告人刘世权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盗窃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宣判后,被告人刘世权不服表示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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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马珂 邵伟民) 5月28日上午,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撞死警察案进行了宣判。
经审理查明,1998年8月1日凌晨3点钟左右,被告人刘世权窜至舞阳县朱镇南街将前雇主的蓝色豫L-10414东风牌栏板大货车盗走。当天早晨7时许,被告人刘世权将车开至叶县龚店乡汝坟店村一拆车店进行销赃,因不能出具车辆相关手续,且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被举报至叶县公安局。叶县公安局接到举报后,立即组织警员蒋某某、李某某、魏某某、司机代某某、郝某某驾驶豫O-D2414吉普车出警。在对被告人刘世权出示警官证后进行盘查时,被告人刘世权将一伪造的驾驶证提供给警方后驾车向南逃窜,警方鸣警笛示警令其停车。被告人刘世权驾车撞击警方车辆,导致警方车辆与相对而行的大货车相撞,致使蒋某某、李某某二人死亡,代某某、郝某某二人受伤,被告人刘世权驾车逃至叶县城关乡曹庄村附近时弃车逃窜。经法医鉴定:死者蒋某某符合较大外力作用引起开放性颅脑损伤死亡;死者李某某符合较大外力作用引起创伤性休克死亡;代某某损伤程度属重伤;郝某某损伤程度属轻微伤。经物价评估:被盗车辆价值人民币13000元。该车已退还被害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世权无视国法,在盗窃他人数额巨大的财物及销赃过程中,被公安人员追捕时,被告人刘世权故意采取撞车方法逃避追捕,致公安人员二人死亡、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盗窃罪。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其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刘世权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依法判决被告人刘世权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盗窃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宣判后,被告人刘世权不服表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