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32:02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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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张占林 付予勇) 6月10日,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父亲唆使儿子盗窃高压电缆的案件。
  被告人刘某是安阳内黄县人。2008年2月份,刘某经人介绍到鹤壁某企业打工。在工作期间,他发现其居住的宿舍楼顶有电缆通过,随产生盗窃念头。次日凌晨,刘某叫上16岁的大儿子,携带钳子等作案工具来到楼顶,自己望风,让其大儿子动手割断长达25米的高压电缆(价值840元)。案发当日,公安机关跟据现场拖痕,追查到刘某宿舍,将正在剥电缆皮的刘某父子抓获。
  法院审理期间,承办法官对刘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刘某悔恨万分,羞愧至极,表示自己今后再也不会财迷心窍,以身试法,并保证会好好教育儿子,让其好好学习,将来自食其力,做一个有益与社会好公民。法官也对刘某的大儿子进行了法庭教育,告知其要有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要有是非观念,要把这次犯罪看做一次深刻的教训。刘某的大儿子流下了悔恨的眼泪。法院依据案件实际情况,当庭作出刘某父子二人赔偿企业经济损失840元的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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