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25:44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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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管研  李楠) 高高兴兴去商场购物,却遭暴徒袭击,并致不同程度受伤,而歹徒又逃之夭夭。4名身心遭受侵害的消费者向商场提出人身损害赔偿。近日,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消费者诉银基商贸城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案。
  去年12月21日中午,刘宏涛等4人去郑州市银基商贸城购买服装,当他们走到商场四楼(三期)电梯口时,突然从身后冲出十几个手持钢管的人,不由分说, 对他们四人一顿暴打,刘宏涛等4人当即昏倒在地,殴打行为前后持续了五六分钟。等巡警赶到现场,歹徒已不知去向。
  在事发期间,他们没有见到银基商贸城的保安及工作人员。刘宏涛等4人认为,他们作为消费者,在银基商贸城购物时,其人身安全应受到保护。银基商贸城是一个大型的购物商场,理应为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的购物环境,但歹徒在商场肆意殴打消费者,商场却不能出面制止,不但缺乏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而且有明显的疏于管理,对消费者遭受人身伤害有不可推脱的责任。根据《消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他们分别要求银基商贸城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种费用9000多元到1万多元不等,并提出每人5000元的精神损失费。
  被告银基商贸城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认为,该商场是把柜台租赁给商户,他们没有向商户收取治安费,对消费者的安全保障应由商户承担。他们商场的保卫处的主要职责是商场外的交通秩序维护。另外,在案件发生后,他们到商户中走访,没有听说有人在商场被打。
  法庭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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