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23:51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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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简建伟) 挖空心思在网上找到一种可以给网吧会员卡充值的工具后,罗某不但自己利用该工具充值免费上网,还告诉其他3人一起作案。近日,罗某等4人均被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刑。
  20多岁的罗某是湖南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工人,因无法承受每月高达一半工资的网吧上网费用,于是挖空心思在网上搜索,2007年12月,罗某终于在网上找到了一种可以给网吧会员卡充值的工具 (软件)。经操作后,罗某惊奇地发现,该工具可以在匹配的操作系统中对网吧会员卡进行免费充值。
  “兄弟们,我们可以免费上网了!”兴奋不已的罗某来到株洲后,特地在石峰区某网吧演示给株洲的网友黄某、刘某、聂某等3人看,刘某等3人也迅速学会免费充值。于是几人疯狂在该网吧免费上网。
  从不充值,却为何总能上网?罗某几人的行为很快引起了网吧老板的注意,可一查,他们的会员卡上却有几千元的上网费。网吧老板立即报案。石峰警方随即传唤几人,发现这是一起少见的高科技作案。
  石峰法院经审理查明,罗某在石峰区某网吧非法充值400元,黄某非法充值3136元,刘某非法充值2402元,聂某非法充值4039.5元。案发后4人全额退赔网吧损失。
  法院认为,罗某传授犯罪方法,其行为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聂某、黄某、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构成盗窃罪。
  综上,法院判处罗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判处聂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4千元;判处黄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千元;判处刘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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