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23:04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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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柯予新  陈平功  张传新) 10月16日上午,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对该市文化宫夜市“胖子月牙脆烧烤店”老板罗发展等4人故意伤害案进行审理。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6月6日凌晨1时许,顾客辛某等3人在三门峡市文化宫夜市“胖子月牙脆烧烤”摊位吃饭时,因付账问题与被告人罗发展发生争执,罗发展心怀不满,纠集烧烤店服务员郭二东、曹江锋到文化宫夜市准备报复,之后郭二东又打电话通知服务员罗争光和罗国振(另案处理)。
  辛某等人饭后乘出租车行至三门峡市陕源路与黄河路交叉口附近时,罗发展将一根木棒交给郭二东,郭二东、罗国振手持木棒与罗争光、曹江锋一起把出租车拦下,将辛某等人打伤。经鉴定,被打者3人分别为重伤、轻伤和轻微伤。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罗发展、郭二东、曹江锋、罗争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庭没有当庭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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