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20:47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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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和忠 芦萍 王刚) 11月10日,原任许昌亚太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河南阳光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王爱平,因涉嫌犯贪污罪在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受审。
  经检察机关审查查明,被告人王爱平在1999年至2004年担任许昌市产权交易中心主任、许昌市拍卖行负责人期间,伙同汪某(已另案处理)将收取的部分佣金等费用不入账,并于2004年11月乘两个单位改制之机,利用其职务便利,采取隐瞒真相的手段,将3348942.74元国有资产非法占有。赃款于案发后已全部追回。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爱平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国有资产3348942.74元,其行为已触犯了我国刑法有关规定,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王爱平有自首情节和立功表现,应当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处罚。
  庭审中,王爱平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的犯罪实施供认不讳,并当庭作出忏悔。
  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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