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18:24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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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湖南冠亚学校是一所拥有资产达1.28亿元的寄宿制民办学校。因资金问题,建校不到七年即被迫关闭。它的倒闭发人深省,给我们留下了诸多启示。教育消费是目前一大社会消费热点,由此而产生的诉讼引起社会各界尤其是法律界的广泛关注。今天是“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本报特地推出了这篇报道。

2004年3月5日,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法官谢英着手装订与湖南冠亚实验学校相关的数百起案件的案卷,对于宇飞等800余名家长来说,“冠亚”依旧是他们心中一时难以抹去的伤痛,而对于湖南的民办教育来说更是一处不知要多长时间才能愈合的伤口。
说起“冠亚”的一切,宇飞最难忘、最痛心的事发生在2001年4月12日。当天上午,正在忙乎的他接到儿子打来电话,说是学校关闭了,他在电话里训了儿子一顿,说学校怎么可能关闭呢?但儿子的哭腔又让他的心悬了起来,待他开车赶到学校时,让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当时很惨,学校里乱糟糟的,大一点的孩子自己乱窜,年纪小的哭着找妈妈、找老师,家长找孩子,连老师都是哭的哭、叫的叫,我找到儿子后去宿舍取行李时,东西丢了不少,当天学校就停止开餐了,我后来知道最惨的是有一个孩子,因为父母出差,一时通知不到,孩子就在学校里晃荡了两天。你没经历过是无法想像的,那时候,家长们都顾不上愤怒了,只是想如何早一点找到自己的孩子。惨啊,这种反差太大了,冠亚在人们眼里是一个非常有名气的贵族学校呢,想不到说垮就垮了。”
1994年7月1日,湖南冠亚实验学校经长沙市教委批准设立,生源主要是一些家境富裕的子弟。冠亚学校在申办之初,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取得了收取教育储备金、建校费、其他收费的许可,其中教育储备金高达每个学生6万元,在1995年至1997年期间更是增至令人咋舌的8万元。而正是这高昂的教育储备金、建校费,再加上从银行贷得的巨额资金,使冠亚学校在短短一年内即完成了最初的原始积累。1995年10月,原来租房上课的冠亚学校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购地148亩,建设了共计4万多平方米的教学楼、实验楼、操场、学生宿舍等,并购置了大批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高薪聘请的一些省内有名的教师亦成为其可炫耀的资本。而在教学方法上采取全封闭式管理,让家长们不再操心孩子的学业与生活,免除不少忙于业务的家长的后顾之忧,颇受欢迎。同时,冠亚学校通过一系列的广告攻势,宣传自己“让孩子学会学习,更让孩子学会生活”的办学理念,更是吸引了广大家长和社会的眼球,冠亚学校辉煌时师生总数一度达到千余人,学生来自邻近的8个省市。
原在某学校从事教育工作的张红兵当初不仅想把孩子送进冠亚学校,连他自己都想进冠亚学校从教,她说:“我首先看中的是冠亚的教育理念,而且,冠亚从小学三年级就上英语和计算机,也就是注重我们现在所说的素质教育,当时认为投入那么多钱值得,孩子在那里会得到良好的教育服务。”
因为要承担孩子高额的教育费用,张红兵后来不仅没进入冠亚学校从教,而且下海做起了IT业。也许是有心栽花花不花,无心插柳柳成荫,张红兵最关心的儿子的教育问题几年后遭遇危机,而自己做的IT业务却日见红火。其实,当前像张红兵这样的父母不在少数,许多家长还把加大子女教育作为一项投资,使传统的教育逐渐具有了投资和消费的性质,致使一些经济实力雄厚的家长热衷于将孩子送进“冠亚”这类贵族学校。然而,与其他把教育看作投资,那么同样存在风险,如果盲目跟风,所付出的代价远远不止是金钱,甚至还有孩子们的前途。不少教育界人士更是对此深感忧虑,认为民办教育应当发展,但不宜用纯商业的方式来操作。后来整体收购冠亚学校的长沙市师范学校党委书记陈达道说:“教育是一种文化的沉淀,是一种长期的熏陶,并不是有钱就能解决的事,用商业方法来运作教育,很容易变成一种短期行为。”
冠亚学校的兴衰似乎印证了他的观点,也使许多关注着民办教育发展的人们有了更多的思考。
冠亚学校原由三家公司联合投资设立,尔后投资人再没有新的资金注入,学校运转完全要靠自收自支,尤其是依赖于高额的建校费和教育储备金来维持。后其中一家公司又退出办学,抽走部分资金,但点中冠亚学校死穴的是1998年7月长沙市物价局发出的通知,要求该校不得再收教育储备金,只能按照“小学2万元、初中、高中1.5万元”的标准一次性收取建校费,冠亚学校资金链由此发生断裂。而在之前收取的教育储备金和建校费等,大都转化为固定资产,一时间该校不仅无法支付应退毕业学生的教育储备金、基建欠款等,而且连学校的日常开支都捉襟见肘,办学条件的快速恶化更使学校的生源每况愈下,靠努力扩大生源多收取建校费来维持学校运转的想法也成为泡影。
也许是对教育和商业都有所了解,使张红兵对“冠亚”的衰落早有所觉察,她说她首先是从冠亚的英语外教老师一走就杳无音信的事悟出些端倪的。为不影响孩子的学习,她先将孩子转校,但在要求退还教育储备金上,她还是慢了半拍,就在她开始不断找冠亚学校要求退回6万元储备金时,冠亚学校已多次向教育主管部门打报告要求停办或解散学校!直到2001年4月12日,学校校长何仁俊突然出走,用不着主管部门再来说什么,学校被迫宣布全面停课。而这时的冠亚学校,尚留有579名在读学生和143名未领到工资的教职员工。
冠亚学校的存续时间不到七年,在这短短的时间里便走完了它从辉煌到消亡的全部过程,它的命运,折射出民办教育所存在的优势和缺陷。冠亚学校在不少家长眼中更多的是一种良好的教育服务与消费,而且也有着一个良好的经营开局,但仍被无情地淘汰出局,从表面上看或许只是个案,然而,这一个案最终的处理却在拷问着我国民办教育的立法空白。

冠亚学校校长的不辞而别,冠亚这个贵族学校的突然瘫痪,无疑成了当时湖南一个最受关注的焦点。
作为当事人的学生和他们的家长愤怒不已,因为冠亚学校不但没有退还他们交纳的教育储备金等款项,更重要的是耽误了学生的学业;而当初辞掉公职怀着梦想来到冠亚的许多员工亦痛苦并愤怒着,他们原本期待着在冠亚能有一番作为,未料连应得的工资没了着落,而且突然间陷入了为生计发愁的窘境。在随后的一段时间里,甚至还有数十人的队伍数次聚集到湖南省政府、湖南省教委门前,要为冠亚问题“讨个说法”。然而,面对一所影响较广的民办学校的突然坍塌,无论是家长还是管理部门,一时间都显得束手无策。因为冠亚学校属于民办教育机构,依当时的《社会办学条例》只能是解散,而解散过程中债务问题的处理,却遭遇到了法律上的空白,尤其是冠亚留下的巨额教育储备金黑洞,谁也不敢轻言如何处置,这也是湖南省政府、省教育委员会、省委政法委等部门对冠亚学校问题的处理费尽心思又感到难以妥善解决的根源之所在。
心急如焚的家长们和教职员工们为维护自己的权益,成立了家长委员会,积极奔波在相关部门之间,但几个月过去,却没有任何进展。他们中的一小部分人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走进了冠亚学校所在地的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向该院的法官咨询是否可以以起诉的方式收回自己的教育储备金、工资等款项。
面对这样一件牵涉面极广、社会影响重大但又面临法律真空的棘手案件,长沙县法院院长闽文说:“能不能受理,我们当时有很大的争议,审判委员会破天荒对这样一个没立案的案件从法律上讨论了几次,最后我们认为,冠亚学校向学生家长收取教育储备金和建校费、拖欠教职员工工资的行为可以尝试用民法来进行调整。”
通过周密研究后,长沙县人民法院于2001年9月决定先受理了一小批与冠亚学校有关的案件,并创造性地适用民法和合同法的原则性规定,及时审结了所受理的案件。但是所审结的案件仅仅解决了极小部分债权人的权益问题,还有更多的人在等待自己的权利被救济,更让他们慎之又慎的是法院系统内部传来了反对的声音,有人认为冠亚学校属于教育机构,而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可供作为审理依据,法院暂时不宜受理,就这样,所有与冠亚学校有关的案件又都被暂时搁置。
法律的催生需要付出代价,更需要执法者的探索,当然有的探索是社会付出的代价推动着执法者而为。冠亚学校遗留问题的日益严重使寻求法律途径最终解决“冠亚”问题成为共识。湖南省委政法委组织相关部门对“冠亚”问题进行了十天的调查后,建议法院可以受理与“冠亚”学校相关的案件。已成功审理过少量“冠亚”案件的长沙县法院此时体现出高度的责任感,他们以自身成功的办案经验为依据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方案,主动请战——冠亚学校案完全可以被作为民事案件受理,长沙县法院也完全有实力承担这批案件的审理任务。2002年6月,湖南高院正式指定长沙县法院管辖冠亚学校系列案件,“冠亚”系列案件由此正式导入司法途径。
临危受命的长沙县法院以务实的精神,立即制定了周密的审理计划,组成专门合议庭,并决定以非必要共同诉讼的形式受理冠亚系列案件,同时委托审计机构对冠亚学校的财产情况进行全面审计。这时距离冠亚学校停办已经是一年有余的时间,学生家长的过激情绪更是难以把握,冠亚债权人众多而又分散也使“冠亚”系列案件的司法进程无法达到家长们所期待的速度,法院为此没少被埋怨。2002年6月29日长沙县法院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发布公告,通知冠亚学校的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公告发出后,各类债权人共计800余个(含学生家长、教师等自然人和银行、建筑公司等法人)陆续前来登记债权,长沙县法院共立与“冠亚”相关的案件813件,所涉及的纠纷类型包括教育合同、民间借贷、买卖合同、加工承揽、代位权、土地使用、广告等类型,涉及标的额在未计算利息、违约金的情况下仍高达8875万元,而2002年7月审计机关向长沙县法院提交的资产评估报告也显示:冠亚学校共余有实物资产价值6060万元,负债9000多万元,严重的资不抵债。处理冠亚案件的难度由此可见一斑。
为了保证这批重大案件的办案质量,长沙县法院专门选调了工作认真负责、业务能力强的女法官谢英担纲主要承办人,全面负责冠亚系列案件的审理。2002年7月至2003年2月间,谢英把一岁多的孩子交给父母,整日泡在“冠亚”案件中,功夫不负有心人,她以一名法官的职业精神,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了全部813件案件的立案和审理,判决后作为被告方的冠亚学校没有提出上诉,813份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家长们的情绪再次激动,最终是法律和法官们创造性的执法让他们看到了希望!
“冠亚系列案件的审理,对长沙县法院所有的法官来说都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对我们这支队伍是一次考验,更是一次提高法官素质的机遇,尤其是司法理念的创新,是非常要这种机遇的。”决定顶住压力尝试受理“冠亚”案件的闽文院长和具体审理这一批案件的谢英法官都感到“冠亚”案件给他们的是机遇。
然而,“冠亚”系列案件转入执行程序时,再次遭遇了难题。

冠亚学校的剩余财产在形式上基本表现为整体的固定资产,包括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的108亩、44年的教育用地使用权和39176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房产12栋等,无法拆分,价值巨大,难以有合适的买家能够及时承受,因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长沙县法院面临着如何将冠亚学校剩余财产及时变现,以便向债权人清偿的难题。
经过详细的考察,长沙县法院持提出执行案件的初步思路:冠亚学校占地宽阔,校舍先进,其布局仍旧适宜于开办学校,为了充分实现财产的剩余价值,应当采取向社会公开拍卖的形式。2003年3月至4月期间,长沙县法院三次在报纸等媒体上发布整体拍卖冠亚学校资产的公告,并向国防科大、湘潭大学、湖南师大、中南大学等省内著名大学专门发出了通报,询问他们的购买意向。这一整体拍卖的消息虽然引起了社会上众多买家的兴趣,但前两次拍卖均因为拍卖底价过高而流拍。功夫不负有心人,在2003年4月20日举行的第三次拍卖中,长沙师范以6300万元的价格整体拍得冠亚学校资产,并在长沙县法院的督促下,于2003年11月将巨额款项全部付清。
发起人原是以经营企业的方式来办“冠亚”学校,因而从企业的角度来说,“冠亚”事实上已破产,然而问题也就是在此,作为学校,“冠亚”又不能破产。闽文院长表示,通过司法程序对其债权债务进行处理,长沙县法院是在法律存在空白的情况下,跨越了学校不能破产这一阻碍,通过普通程序处理债权债务,达到了不清算而实际清算的效果。“冠亚”问题的最终解决,也就是按比例清偿债权。“还面临着最后一项任务——将款项及时兑付给冠亚学校的债权人即可宣告系列案件的成功审执结束。
2003年11月下旬,“冠亚”系列案件进入终结时,长沙县法院却并没有因此而感到轻松:冠亚系列案件的债权人人数众多,并且都已经焦急地等待了很长一段时间,如今年关将近,而债权的实现也就在眼前,如不制订妥善的兑付方案,有可能因债权人蜂拥而至导致挤兑的现象。为此,长沙县法院集思广益,设计出了一个妥善兑付债权的方式:将每个债权人的可兑付款项转为通存通兑存单或者现金支票的形式,债权人到银行领取现金或者转存;兑付地点设在法院大门口,采取排队取号的方式排列当事人的兑付顺序,防止挤兑。长沙县法院所有的工作人员加班加点为规模庞大的兑付工作做准备,并将原定于2003年12月1日开始的兑付提前了一个星期。
2003年11月24日起的一周内,长沙县法院大门前每天上午排起两条长队,一列是等着领存折或现金支票的家长,一列是家长们开来的私家车,700多名学生家长相继领走了追讨已两年的教育储备金、建校费。2004年1月,长沙县法院又以同样的方式向学生家长以外的其他债权人兑现了债权,至2004年2月初,兑付基本结束,冠亚学校系列案件至此告一段落。
在冠亚学校系列案件的审理中,长沙县人民法院在案件的立、审、执各个环节中均体现出了法院工作“公平与效率”的永恒主题,及时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化解了妨碍社会秩序的重大不稳定因素。更重要的是,长沙县法院创造性地审理“冠亚”系列案件,引起了北京大学参与民办教育立法的专家的高度关注,为民办教育的立法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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