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17:31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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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朱登博) 近日,河南省开封县人民法院妥善审理了一起涉及263名原告,涉案标的达48万余元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保护了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2004年元月初,因河南省开封县黄龙面粉厂破产倒闭,拖欠群众粮食,导致群众情绪波动很大,此事件一度成为热点问题。
  受理此案后,河南省开封县人民法院组成由院党组纪检组长韩玉安任审判长,院审委会委员陈俊、边凤启为审判员的专案庭。通过引导上访群众走诉讼渠道,做细致工作,平息了群众的上访。
  法院经审理查明,河南省开封县黄龙面粉厂在生产经营期间,原告王秋旺等263人在1986年至1998年先后将小麦存入该面粉厂,面粉厂将小麦折算成面粉和麸皮后向群众发放面本,后来该面粉厂因经营管理不善倒闭解散,但仍欠263名原告面粉218051.40公斤,麸皮27020.20公斤。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保管合同关系成立,面粉厂负有妥善保管并保证原告随时支取面粉和麸皮的义务。该面粉厂倒闭造成原告的面粉和麸皮灭失,对此应承担赔偿责任。
  河南省开封县人民法院于2004年4月4日依法做出一审判决,判处河南省开封县黄龙面粉厂清算组赔偿王秋旺、杨发利等263名原告面粉218051.40公斤,麸皮27020.20公斤,折合人民币480567.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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