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16:13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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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高嵩) 今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艺术家王式廓遗孀吴咸诉其儿女法定继承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
  已故艺术家王式廓,其作品以反映我党创业过程、绘制领袖形象及揭示农村阶级斗争为主要题材。其中《血衣》、《参军》、《井岗山会师》、《改造二流子》等著名作品被收藏在革命博物馆、中国美术馆。王式廓一生除从事美术教学外,创作了素描、油画、版画、水墨画等一千件余件作品。
  本案原告吴咸系王式廓遗孀,被告王其智系王式廓与其前妻盛桂荣之子,大长荻地、王延荻、王晓欣、王群系王式廓与吴咸之女。王式廓生前所绘制的作品绝大部分为吴咸收藏,因与其子女对遗产继承发生纠纷,吴咸作为原告提起法定继承之诉。
  经过现场勘验及庭审质证,二中院确定王式廓的遗产范围为美术作品1329幅及穿衣镜、画桌各一个。在庭审中,双方当事人的争论焦点在于王式廓前妻盛桂荣是否应当作为继承人。二中院经审理确认: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属于要式法律行为。依据现有证据,可以认定王式廓与盛桂荣、吴咸的婚姻均为事实婚姻,故盛桂荣对王式廓的遗产应享有继承权。
  综合以上理由,二中院判决王式廓的遗产吴咸受分521幅,王其智受分448幅,大长荻地、王延荻、王晓欣、王群各受分90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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