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15:14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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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王一雨 郭元鹏 黄广川 张辉) 专门从事运输中介从而获利的王亦峰给稻米经营商李声介绍了一外地运输车辆,结果30 吨大米装上大货车后,再无踪影。货主李声将中介人王亦峰告上法庭。日前,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判决王亦峰赔偿李声41600元钱款。
  沛县农民李声与西安一家商场签订了30吨大米供货合同。他原打算专门租车将大米运往西安,可一打听,通过货运配载中心运货可节省一大笔运费。于是,他找到了经营过往沛县车辆货运配载业务的个体户王亦峰。王亦峰与山东省济南市的过路车主张成签订了货运协议,约定将30吨大米运达西安。
  可是5天过去了,西安方仍未收到大米,王亦峰、李声与车主张成联系,但手机、座机全部停机,方知大事不好,赶忙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运输协议上张成登记的车牌、行驶证、驾驶证均为伪造,济南无张成此人。30吨大米就这样不翼而飞。李声要求王亦峰赔偿经济损失52000元。
  法院认为,王亦峰从事货运配载,为李声与张成提供订约信息服务并从中获取报酬,却未能严格审查承运人的基本情况,轻信承运人提供的虚假运输执照,未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应当对损失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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