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13:32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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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瓯砝) 在自动取款机上取款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对故意凑上来搭话的陌生人要格外提防,否则一不小心就可能落入了骗子的圈套。1月20日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在对一起发生在取款机边上的盗窃案进行了审理,两名被告人分别作出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罚金2000元的判决。
  2008年9月22日8时许,被告人钟水明、钟建元伙同“老四”、“跑白佬”(均另案处理)经预谋,来到瓯海区新桥街道站前路26号中国农业银行新桥分行自动取款机室内,由“跑白佬”与正在自动取款机上取款的被害人叶某搭话,分散其注意力,再由“老四”趁机将事先准备好的无余额的中国农业银行卡插入被害人叶某取款的机子内,并故意告知被害人叶某其银行卡已退出。被害人叶某信以为真,便拿着那张无余额的银行卡离开。接着,由被告人钟水明在旁望风,由被告人钟建元将被害人叶某所使用的银行卡(该卡户名为被害人叶某的丈夫张某,卡号为955998033001461****)内的余额人民币13200元全部取出。当被告人钟水明、钟建元携带赃款逃至本区新桥街道民康医院附近车站站头时即被群众抓获。现赃款人民币13200元已全部归还给被害人叶某。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钟水明、钟建元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钟水明、钟建元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涉案赃款已追回发还被害人,应均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对两被告作出了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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