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11:48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84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中国法院网讯(英杰 凌法) 只知道狗会咬人,没想到鸡也能伤人。12月14日,江苏省睢宁县法院审结一起鸡抓伤人的人身损害赔偿案。
  11月25日傍晚,家住睢宁县邱集镇的女青年张某步行路经邻村王某门前时,王某家的一条黑狗见有陌生人到来,便狂吠不止,并气势汹汹地扑向张某,张某情急之下赶紧蹲下身子欲将狗吓走。此刻,张某附近有几只公鸡也被突如其来的狗叫声吓得四处乱飞,有只公鸡慌不择路竟向张某身上飞来,将张某的面部抓出一道血痕。事后,张某到医院进行面部整容,花去医疗费用1600余元。在向狗的主人王某和鸡的主人李某索赔无果之后,张某便将王某和李某二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金计5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家畜造成他人损害的,其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张某作为成年人,在避险时采取措施不当,对损害结果的发生也有一定的责任,可以减轻所有人或管理人的赔偿责任。经过法庭主持调解,王某、李某分别自愿赔偿张某600元、1000元。
240331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