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10:47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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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李倩 文/图) 27岁的已婚男子蔡某深夜酗酒后驾车出行,心存歹意欲“调戏”一路边女子,最终将该名女子的手机及手提包抢走。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抢劫案。
  2008年11月14日凌晨一点左右,已婚男子蔡某在自己经营的小超市里喝下了半斤白酒后,醉酒驾车开往房山某歌厅,见歌厅门前车辆很少,蔡某打算回家休息。当他驾驶到北关环岛时,发现有警车在查酒后驾车,他便把车停在了路边,此时他看到车边走过一年轻女子,过了五六分钟,蔡某驾车拐弯时看到那个女子还是一个人在自行车道上行走,就开车追上了她。蔡某停下车后就走过去想搂搂这名女子,不料她大声呼喊,蔡某心里害怕,便将女子往车上拽并恐吓她说:“再喊我弄死你”。
  在女子反抗时,蔡某以怕她报警为由顺手将她的手机和手提包抢了过来,看这名女子还是强烈反抗,蔡某便拿着她的手机和手提包驾车逃跑。回到家中,蔡某翻开手提包,发现里面有两张银行卡和女子的身份证,他便留下来打算取些钱用。被抢女子用朋友的手机向自己的手机发来短信央求蔡某将身份证还给她,蔡某称想取回身份证必须把银行密码告诉他。后该名女子报警。
  2009年2月20日9点30分,房山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此案,庭审上,蔡某对公诉机关所指控的事实均表示认罪,自称是自己喝醉酒后做出的傻事,现在非常后悔,希望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庭审结束后,蔡某看向坐在旁听席的家人,随后低着头被法警带出了法庭。
  此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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