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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王维) 2008年6月到9月的三个月里,王某专门在京城大医院的更衣室里进行盗窃,并且屡屡得手,日前,被告人王某被检察机关以盗窃罪公诉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于2008年6月19日,在北京市西城区积水潭医院二层更衣室内窃取被害人赵某的钱包,内有现金人民币200余元及一枚黄金戒指,后销赃得人民币740元。于2008年7月中旬,在西城区北大医院门诊四层值班室内窃取被害人张某的蓝色双肩背包,内有MP4播放器、手机及等物。2008年8月7日,在西城区人民医院一层更衣室内窃取被害人李某黑色布质双肩背包,内有MP3播放器等物。于2008年8月7日,在通州区潞河医院急诊骨科更衣室内,窃取被害人郭某棕色男士挎包,内有钱包、手机、MP5播放器、现金人民币3000余元。被告人王某于2008年9月2日20时许,在西城区人民医院儿科门诊一层更衣室内,撬柜窃取被害人李某现金人民币500余元及手机等物。 2008年9月8日晚23时,被告人王某再次前往西城区积水潭医院行窃时,被医院保卫部门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扰乱了社会治安,触犯了刑法。而且王某之前因犯诈骗罪、盗窃罪被判处过有期徒刑,此次犯罪应认定为累犯,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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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王维) 2008年6月到9月的三个月里,王某专门在京城大医院的更衣室里进行盗窃,并且屡屡得手,日前,被告人王某被检察机关以盗窃罪公诉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于2008年6月19日,在北京市西城区积水潭医院二层更衣室内窃取被害人赵某的钱包,内有现金人民币200余元及一枚黄金戒指,后销赃得人民币740元。于2008年7月中旬,在西城区北大医院门诊四层值班室内窃取被害人张某的蓝色双肩背包,内有MP4播放器、手机及等物。2008年8月7日,在西城区人民医院一层更衣室内窃取被害人李某黑色布质双肩背包,内有MP3播放器等物。于2008年8月7日,在通州区潞河医院急诊骨科更衣室内,窃取被害人郭某棕色男士挎包,内有钱包、手机、MP5播放器、现金人民币3000余元。被告人王某于2008年9月2日20时许,在西城区人民医院儿科门诊一层更衣室内,撬柜窃取被害人李某现金人民币500余元及手机等物。
2008年9月8日晚23时,被告人王某再次前往西城区积水潭医院行窃时,被医院保卫部门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扰乱了社会治安,触犯了刑法。而且王某之前因犯诈骗罪、盗窃罪被判处过有期徒刑,此次犯罪应认定为累犯,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