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07:43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14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26日下午,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备受社会广泛关注的淅川县“12·24”重大拐卖儿童案主犯叶增喜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同案犯叶晓林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处两年以上不等的有期徒刑。2007年4月至2007年12月,被告人叶增喜、叶晓林利用年仅11岁的侄子叶某,以买玩具、食品为诱饵,先后将淅川县和西峡县的九名男孩骗走,并由叶增喜联系买主。叶增喜儿子叶欣帆、儿媳李亚琳为其提供中转、接送、看护、转移拐卖信息,并提供汇款帮助。被告人曹江所、卢振新、秦云荣等人分别以1.2万元至3.3万元的价格将小孩卖到河南省新乡市、山东省东明县。
240331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