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06:32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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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刘卫龙) 得知自家的电话上了别人的户名,村民马太平竟在四个月之内突击拨打电话,造成拖欠话费2万余元。近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马太平给付原告灵宝网通公司电话费20463.66元。
  2004年8月份,灵宝网通公司为了与其他通信公司竞争业务,采取先装机后上户名的办法,在阳店镇观头村大批发展固定电话。在后来的上户过程中,由于工作人员的失误,网通公司误将观头村村民马太平实际使用的电话户名登记为李某。2004年9月份至2005年1月份,马太平实际使用的电话共欠话费20463.66元,后马太平以该电话户主并非自己为由,拒绝清偿话费。为此引起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马太平安装电话后,长期实际使用,对因此造成的欠费理应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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