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05:50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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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韶关南雄一男子因婚外情导致家庭破裂后又被情妇抛弃,一怒之下竟将情妇掐死并沉尸水库。昨日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2002年冬,时年49岁的有妇之夫曾某斌在韶关南雄某水电站任施工员时,认识了亦在该电站打工的有夫之妇,时年21岁的刘某娟,随后两人勾搭成奸,并一直保持情人关系。
  2006年3月,曾某斌的妻子知晓了两人的奸情,便与曾某斌离了婚。不久刘某娟亦与其丈夫离婚,两人随后一起去到江西打工。
  2007年底,刘某娟不辞而别独自一人回到南雄。不久,刘某娟又打电话给曾某斌,说很想他。于是曾某斌也回到南雄,并要求与刘某娟结婚,但遭到刘某娟拒绝。 
  2008年7月,刘某娟与他人同居,想与曾某斌断绝关系,不再接其电话。
  2008年ll月13日14时许,曾、刘两人在一公路边相遇,曾某斌叫刘某娟到他家去吃饭。刘某娟说:“我不去,怕你下药毒死我”。
  曾某斌见刘某娟如此绝情,想到自己因她家庭破裂且五年来为她花去的数万元钱,如今人财两空,便产生了杀死刘某娟的念头。于是,曾某斌边哄边拉将刘某娟带回出租屋。
  到达曾某斌的出租屋后,曾某斌突然把刘某娟推倒在床上,压住刘某娟,双手掐住其脖子:“你这么绝情,花我的钱,害我家也散了,还叫同居的男子骂我,我掐死你,再不给你机会了!”直至刘某娟死亡。
  随后,曾某斌搜走刘某娟身上的手机和22元现金,并于当晚21时许,将刘某娟的尸体沉入主田瀑布水库里,手机则抛下山岭。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曾能斌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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