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05:34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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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慕雨) 8月8日上午,备受关注的浙江湖州22家音像店因出售盗版CD被诉侵权系列案件,随着吴兴麦田音像店业主莫某一审被判赔偿广东星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5万元,而宣告全部处理完毕。
  据了解,广东星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享有林俊杰的 《乐行者》、《第二天堂》(又名《江南》) ,陈慧娴的《情意结》唱片在中国大陆地区的专有发行权。而在唱片的发行过程中,原告公司发现吴兴麦田音像店在大量销售这些专辑的盗版产品。2004年10月25日,公司的代理人蔡炯在广东省公证处人员的随同下在该店购买了这三张唱片各一张,进行了证据保全,并依法封存。在之前的庭审阶段,原告代理律师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欧永健律师在法庭上对正、盗版CD进行了举证说明,同时还出示了诸如公证书、著作权登记证书等证据;被告对部分盗版CD的出处等问题予以了质疑。
  经审理后,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莫某立即停止销售林俊杰《乐行者》、《江南》,陈慧娴《情意结》盗版CD的行为;赔偿赔偿广东星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含合理费用)1.5万元,扣除已支付的2000元,还剩1.3万元。
  在该案判决之前,涉及该案的其余21家音像店通过协商赔款等形式陆续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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