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01:45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05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中国法院网讯(李程) 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被告人张明(化名)醉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回家途中不慎将女友甩下车,致使女友死亡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明于2008年8月24日,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由北向南行至北京市房山区大件路922路口往北时,车辆左侧撞在道路中心护栏上,造成其女友被甩下车。但张明由于酒后驾车并不知道其女友已经被甩下摩托车,继续向前行驶。
  行驶一段距离后,张明呼喊女友的名字,女友没有回应。此时的他才发现女友已不在身后,随即驾车沿路返回寻找女友。但是沿途并没有女友的踪迹,开始慌乱的他猜想到女友已经出事便赶到附近的医院寻找。经过询交警才了解到其女友已经死亡。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房山交通支队认定,被告人张明为此次事故付全部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明无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醉酒驾驶二轮摩托车,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好,已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张明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240331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