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非法制造爆炸物品 酿成两死四伤血案 陕西渭南美发厅爆炸案日前宣判 3名被告人获刑 8名相关责任人被处分 在美发厅里非法制造爆炸物品,造成两人死亡,多人受伤。去年发生在陕西省渭南市城区闹市的爆炸案昨日一审宣判。3名被告人领罪获刑,此前另有8名相关责任人被追究责任。 2008年3月,被告人庞兴福与庞泽(在逃)、徐振海(已死亡)、侣淑玲(已死亡)、杨铁洲、赵芍药等人为非法谋取利益,经事先预谋,购买大量的化工原料及工具,先后在渭南开发区和市区中心繁华地段东风大街“朵朵驿站”美发厅非法制造爆炸物。2008年11月30日,庞兴福、徐振海、侣淑玲、赵芍药在操作过程中,炸药突然爆炸,致使徐振海、侣淑玲当场死亡,庞兴福、赵芍药重伤,同时致两人受轻伤,相邻的两户居民家庭也损失财物33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3名被告非法制造爆炸物,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昨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主犯庞兴福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另一主犯赵芍药有期徒刑10年,从犯杨铁洲有期徒刑3年。 另了解,案发后渭南市纪检部门经调查认为,造成这起爆炸事故的原因是部分基层单位领导对民爆物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民警未认真履行职责,管护责任不到位。致使庞兴福、徐振海等人非法生产雷管等爆炸物品长达4个多月未被发现。今年2月,渭南市纪检部门研究决定,对造成此次事故的8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分别给予公安高新分局良田派出所所长同靖宇、高新区良田街道办干部赵东等8人行政记过、警示训诫或通报批评处分。 |
240331
非法制造爆炸物品 酿成两死四伤血案
陕西渭南美发厅爆炸案日前宣判
3名被告人获刑 8名相关责任人被处分
在美发厅里非法制造爆炸物品,造成两人死亡,多人受伤。去年发生在陕西省渭南市城区闹市的爆炸案昨日一审宣判。3名被告人领罪获刑,此前另有8名相关责任人被追究责任。
2008年3月,被告人庞兴福与庞泽(在逃)、徐振海(已死亡)、侣淑玲(已死亡)、杨铁洲、赵芍药等人为非法谋取利益,经事先预谋,购买大量的化工原料及工具,先后在渭南开发区和市区中心繁华地段东风大街“朵朵驿站”美发厅非法制造爆炸物。2008年11月30日,庞兴福、徐振海、侣淑玲、赵芍药在操作过程中,炸药突然爆炸,致使徐振海、侣淑玲当场死亡,庞兴福、赵芍药重伤,同时致两人受轻伤,相邻的两户居民家庭也损失财物33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3名被告非法制造爆炸物,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昨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主犯庞兴福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另一主犯赵芍药有期徒刑10年,从犯杨铁洲有期徒刑3年。
另了解,案发后渭南市纪检部门经调查认为,造成这起爆炸事故的原因是部分基层单位领导对民爆物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民警未认真履行职责,管护责任不到位。致使庞兴福、徐振海等人非法生产雷管等爆炸物品长达4个多月未被发现。今年2月,渭南市纪检部门研究决定,对造成此次事故的8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分别给予公安高新分局良田派出所所长同靖宇、高新区良田街道办干部赵东等8人行政记过、警示训诫或通报批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