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6:36:27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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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郑春笋 刘印江) 一个自以为很聪明的贼,冥思苦想出了一个“空手套白狼”的妙招。他先后三次在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的几家电动车专卖店,以试用电动自行车的名义,一个月内骗了电动车三辆。8月11日,“聪明贼”朱某被德城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朱某今年25岁,2008年5月独自到德州打工,虽年轻力壮,但其不想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挣钱,总幻想不花力气又来钱快。一番苦想之后,朱某终于想出了个挣钱的“好主意”。2008年12月19日下午5时左右,朱某到德城区三八路城隍庙东一家电动车专卖店,谎称自己要买电动车。已经下班关门的店主热情接待,朱某称天太晚了,第二天下午他下班后再来,店主答允。实际并没有工作的朱某见店主上钩,暗自窃喜。
  次日下午5时30分左右,朱某“下班”后,再次来到该电动车专卖店,煞有介事地挑选了好几辆电动车,最后终于选中了一辆。朱某让店主先开发票,他想试骑一下电动车,回来就交钱。店主看到朱某确实要买车,便同意其到店外公路上试骑。没想到,朱某骑上电动车,打开电源,在夜幕掩护下逃之夭夭。当晚,他便把电动车销赃。
  初尝甜头的朱某接下来更是变本加厉,先后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如法炮制,又骗取了其他两家电动车专卖店的新电动车各一辆,销赃后将赃款近5000元挥霍。
  几家电动车店主报案后,公安机关经缜密侦查,于2009年3月27日将朱某在德城区一网吧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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