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6:35:59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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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巫山县交通局原局长晏大彬因受贿2226万元成为“重庆第一贪”,其受贿金额相当于巫山县年财政收入的五分之一。近日,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中的重要行贿人之一的彭文奎一审作出有期徒刑4年的判决。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07年,个体建筑承包商彭文奎向时任巫山县交通局局长的晏大彬提出承揽公路工程的要求并承诺给好处费,晏大彬向时任巫山县交通局副局长的李露太、徐涛打招呼要求予以照顾,致使彭文奎挂靠其他建筑单位先后承建了巫山县当阳镇至九湖坪路基新建工程一期工程、巫山县X001刘家垭至官阳公路改扩建工程、巫山县小风口至梨子坪公路改扩建工程、巫山县铜鼓镇至红椿乡公路改扩建工程。被告人彭文奎在承建工程期间,先后6次给晏大彬行贿共计250万元,分2次给李露太行贿共计20万元,分6次给徐涛行贿共计11万元。
  此外,2006年1月,被告人彭文奎为了与时任巫山县移民局局长的龚安林搞好关系,以便承接移民工程,以给龚安林孩子送“压岁钱”的名义,到龚安林家中送给龚安林现金5000元。
  2007年2月,彭文奎挂靠的巴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巫山县移民局下属工程管理中心发包的巫山县工业路高切坡治理工程。被告人彭文奎在承建工程期间,2007年3月至9月分3次给龚安林行贿共计6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彭文奎贿赂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鉴于被告人彭文奎具有自首情节且认罪悔罪,法院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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