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12-8 16:10:21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873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警惕“钟摆式”的改革
     
    改革一直是中国的进行时,然而改革的思路常常会跑偏。很多决策看似改革,实际上却是浪费资源、瞎折腾。最常见的是忽左忽右、“钟摆式”的改革。像张市长建、李市长拆的决策行为就是典型的瞎折腾。
    极端式的思维是“钟摆式”改革的主观原因。忽左忽右,批左即走向极右,批右就走向极左。通俗的说就是“翻烧饼”。正如五十年代社会主义改造,无论地理条件、生产水平,一律公有,农村全搞人民公社。到了90年代末,无论国有还是集体所有全部实行股份制改造,“一股就灵”,实际上就是变相的私有化。较大的市批准,由于遇到反对声,从94年之后就停止了,一个不批,全部卡死。尽管向温州、佛山等城市不折不挠的追求,都未能成功。但是到了这两年,突然决定全部放开。十八届三中全会本来写着“逐步增加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的市的数量。”结果《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却直接把“设区的市”纳入“较大的市”的范围,准备为全面铺开大开绿灯,在这种力量的推动之下,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再没有“逐步”的限定式的状语,只说:“明确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要么全面停止批准,要么一下子全部铺开。决策者忘记了中国“一收就死,一放就乱”的老毛病。恢复高考已经30年了,30年来高考为选拔人才确实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高考制度一直该来该去,越改越复杂,为改革而改革,原来填报志愿填报学校,现在要把高考志愿改成按专业填报。这也是忽左忽右。
    孔子几千年前就教育我们要“中庸”,然而极端式的改革却一直盛行。这里背后的原因就是缺少民主和法治,改革仍然是人治式的。改革的决策由少数人决定,甚至由一人决定。改革的成果没有以法律的形式固定起来,改革的决策在法律没有修改的情况下脱法而行,即使制定了法律,也得不到遵守。改革可以由领导人随心所欲,很少受到有效地限制。因此,改革方向随着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领导人的思想、观点甚至情绪左右着改革。造成“政策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样。”如果以法治思维引领改革,一般不会出现大起大落式的改革。不会出现《宪法》尚未修改,而普通法律却改变宪法规定的情形。较大的市的立法权就是一例。所谓“良性违宪”应当休矣。
    苏联解体后,俄罗斯在叶利钦的领导下,实行休克疗法,从计划经济一下子转变为市场经济,虽然也是一种探索,但是给俄罗斯人民还是带来了震荡和生活上的困难。这种激进式的改革好处是显示领导人的魄力,短时间少了旧模式对新模式的阻碍,摧枯拉朽似的。但是,容易造成社会的不稳,更多的是浪费资源,实际上并没有减少新旧模式的摩擦。好在到了本世纪以后,经过阵疼和磨难,俄罗斯人民终于走向安定和平稳。但是,俄罗斯与中国不同,一是俄罗斯人的素质比中国人高,虽然我这样讲要挨骂,但是这是事实,这是很多去过俄罗斯(或前苏联)的人共同结论。二是俄罗斯地广人稀,人均资源丰富。这些都是中国不具备的,中国人口素质赶上俄罗斯还需要时日,中国人口众多,人均资源贫乏。因此中国暂时不能走激进式改革的道路。治大国如烹小鲜。至于“翻烧饼”或者“钟摆式”的改革,为改革而改革则更是必须克服的。
240331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