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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
2014-7-7 11:3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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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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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新华网北京7月6日电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把禁毒工作纳入国家安全战略和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源头治理、以人为本、依法治理、严格管理、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工作方针,立足当前,长期治理,突出重点,多管齐下,不断创新禁毒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毒品问题治理体系,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坚决遏制毒品问题发展蔓延。
《意见》指出,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禁毒法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全面落实综合治理措施,禁毒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受国际毒潮持续泛滥和国内多种因素影响,我国毒品问题已进入加速蔓延期,毒情形势严峻复杂。加强禁毒工作,治理毒品问题,对深入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幸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提出,到2020年,实现全民禁毒意识普遍增强,新吸毒人员滋生速度明显减缓;戒毒康复体系更加科学完善,戒治挽救吸毒人员能力明显增强;境外毒品走私渗透、国内制贩毒活动受到严厉打击,毒品问题严重地区和突出毒品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禁毒国际合作务实开展,境外毒源地对我国危害减少;禁毒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禁毒委员会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禁毒工作社会化格局真正形成,毒品治理能力明显提高;禁毒专业力量不断加强,各项保障更加有力,法律法规日益完善,切实掌握禁毒斗争主动权。
《意见》要求,要深入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建立由各级禁毒部门牵头、党委宣传部门协助、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全民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体系。把毒品预防教育作为国民教育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平安城市、文明城市(村镇、单位)创建内容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在全社会营造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禁毒氛围。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重点针对青少年等易染毒群体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实现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全覆盖。建立学校、家庭和社区毒品预防教育衔接机制,普及家庭防毒知识,强化社区禁毒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对涉毒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在重点地区广泛开展禁种毒品原植物宣传教育。
要创新吸毒人员服务管理。依法严厉查处吸毒行为,鼓励吸毒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把吸毒人员纳入网格化社会管理服务体系。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戒毒康复模式,构建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相结合的戒毒工作体系。大力加强自愿戒毒工作,全面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规范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研究完善戒毒康复场所管理体制,扩大戒毒药物维持治疗覆盖面,提高戒毒实效。加强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帮扶和社会保障工作,加强吸毒人员艾滋病防治工作,加强跟踪管理和行为干预。
要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毒品来源重点方向省份的毒品查缉工作,严格物流寄递行业禁毒管理,构建覆盖全国陆海空邮及互联网的毒品立体堵截体系。严厉打击制毒、跨境跨区域贩毒和互联网涉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幕后组织者、团伙骨干和“保护伞”,严厉打击毒品洗钱犯罪和为毒品犯罪提供资金的活动。严格落实禁种铲毒工作责任制,严厉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行为。完善突出毒品问题重点整治工作机制,强化分级预警、通报约谈、挂牌整治和督导考核。强化对公共娱乐场所的综合治理,加大对涉毒场所的查处力度。
要加强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建立非列管易制毒化学品、新精神活性物质及其他非药用物质临时列管机制和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易制毒化学品流失追溯制度。加快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建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药用类与非药用类分类列管制度,加强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的监管。
要务实开展禁毒国际合作。将禁毒国际合作作为对外执法安全合作的重要内容,认真履行国际禁毒公约义务,积极参与联合国禁毒机构倡导的活动,建立与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多层次、全方位的禁毒国际合作格局。
《意见》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禁毒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禁毒职责。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禁毒工作负总责,要把禁毒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全面深化改革,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建立禁毒工作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将禁毒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各级禁毒委员会要加强对本地区禁毒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各级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同级禁毒委员会的部署要求,各级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禁毒对策研究和沟通协调、督导考核。积极引导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工作,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禁毒公益事业。逐步建立禁毒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队伍,发挥中国禁毒基金会等禁毒社会组织作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表彰奖励对禁毒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建立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制度。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禁毒工作保障。强化力量建设,建立与毒情形势和禁毒任务相适应、职能配置完善、岗位设置科学的禁毒机构和队伍。要完善禁毒工作保障机制,加强禁毒法制建设,加大禁毒科技攻关力度,加强禁毒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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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新华网北京7月6日电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把禁毒工作纳入国家安全战略和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源头治理、以人为本、依法治理、严格管理、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工作方针,立足当前,长期治理,突出重点,多管齐下,不断创新禁毒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毒品问题治理体系,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坚决遏制毒品问题发展蔓延。
《意见》指出,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禁毒法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全面落实综合治理措施,禁毒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受国际毒潮持续泛滥和国内多种因素影响,我国毒品问题已进入加速蔓延期,毒情形势严峻复杂。加强禁毒工作,治理毒品问题,对深入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幸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提出,到2020年,实现全民禁毒意识普遍增强,新吸毒人员滋生速度明显减缓;戒毒康复体系更加科学完善,戒治挽救吸毒人员能力明显增强;境外毒品走私渗透、国内制贩毒活动受到严厉打击,毒品问题严重地区和突出毒品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禁毒国际合作务实开展,境外毒源地对我国危害减少;禁毒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禁毒委员会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禁毒工作社会化格局真正形成,毒品治理能力明显提高;禁毒专业力量不断加强,各项保障更加有力,法律法规日益完善,切实掌握禁毒斗争主动权。
《意见》要求,要深入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建立由各级禁毒部门牵头、党委宣传部门协助、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全民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体系。把毒品预防教育作为国民教育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平安城市、文明城市(村镇、单位)创建内容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在全社会营造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禁毒氛围。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重点针对青少年等易染毒群体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实现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全覆盖。建立学校、家庭和社区毒品预防教育衔接机制,普及家庭防毒知识,强化社区禁毒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对涉毒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在重点地区广泛开展禁种毒品原植物宣传教育。
要创新吸毒人员服务管理。依法严厉查处吸毒行为,鼓励吸毒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把吸毒人员纳入网格化社会管理服务体系。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戒毒康复模式,构建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相结合的戒毒工作体系。大力加强自愿戒毒工作,全面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规范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研究完善戒毒康复场所管理体制,扩大戒毒药物维持治疗覆盖面,提高戒毒实效。加强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帮扶和社会保障工作,加强吸毒人员艾滋病防治工作,加强跟踪管理和行为干预。
要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毒品来源重点方向省份的毒品查缉工作,严格物流寄递行业禁毒管理,构建覆盖全国陆海空邮及互联网的毒品立体堵截体系。严厉打击制毒、跨境跨区域贩毒和互联网涉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幕后组织者、团伙骨干和“保护伞”,严厉打击毒品洗钱犯罪和为毒品犯罪提供资金的活动。严格落实禁种铲毒工作责任制,严厉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行为。完善突出毒品问题重点整治工作机制,强化分级预警、通报约谈、挂牌整治和督导考核。强化对公共娱乐场所的综合治理,加大对涉毒场所的查处力度。
要加强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建立非列管易制毒化学品、新精神活性物质及其他非药用物质临时列管机制和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易制毒化学品流失追溯制度。加快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建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药用类与非药用类分类列管制度,加强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的监管。
要务实开展禁毒国际合作。将禁毒国际合作作为对外执法安全合作的重要内容,认真履行国际禁毒公约义务,积极参与联合国禁毒机构倡导的活动,建立与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多层次、全方位的禁毒国际合作格局。
《意见》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禁毒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禁毒职责。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禁毒工作负总责,要把禁毒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全面深化改革,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建立禁毒工作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将禁毒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各级禁毒委员会要加强对本地区禁毒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各级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同级禁毒委员会的部署要求,各级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禁毒对策研究和沟通协调、督导考核。积极引导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工作,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禁毒公益事业。逐步建立禁毒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队伍,发挥中国禁毒基金会等禁毒社会组织作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表彰奖励对禁毒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建立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制度。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禁毒工作保障。强化力量建设,建立与毒情形势和禁毒任务相适应、职能配置完善、岗位设置科学的禁毒机构和队伍。要完善禁毒工作保障机制,加强禁毒法制建设,加大禁毒科技攻关力度,加强禁毒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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