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6-22 17:59:14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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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实践性法学教育论丛》第三卷,知识产权出版社2014年6月第一版。
   
    摘要:法律实践技能和技巧对从事法律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通过传统教学方式很难训练学生的实践技能。诊所法律教育强调从实践中学习,学生在真实案件中,代理真实客户进行学习或通过处理真实案件进行学习。更新法学实践教学观念,贯彻诊所法律教育理念,使用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教学手段和方法,督促学生“从做中学”。训练法科学生实践技能,诊所法律教育任重而道远。
     
    关键词:诊所法律教育模式 法律诊所  法律实践技能 教学经验
    Abstract: Many Skills are important for the legal profession, but it is difficult for students to learn the skills through the traditional teaching methods. Clinical legal education emphasizes learning through experience, ideally through the representation of real clients in real cases or real law issues. We should update the concept of the law practice teaching, implement the ideas of clinic legal education, and use the teaching means and methods of clinic legal education to urge the students “learning from doing”. Clinical legal education has a long way to go in training the students practice skills.
    Key words: clinical legal education; legal clinic; legal practice skills; teaching experience
     “理论没有实践就没有生命,实践没有理论就没有灵魂。一阴一阳之谓道,要改变世界,除了理论还需要实践,这就需有掌握专业技能”[1]。其实无人怀疑法律实践教育的作用,法学老师也都在自己的课堂上向学生灌输这种理念,并且在讲授法学理论的时候,举出恰当的案例、事例来阐释法学理论,帮助学生理解法律问题。老师们都不遗余力的结合自己的课程,无私的向学生讲授自己的经验、教训和成功的做法。对于如何做律师、法官、检察官、仲裁员、公证员、警察、公务员、执法人员、立法者、法律研究者的问题,都会有所涉及;学生们通过这些成系统的灌输和只言片语的耳提面命,也都会得到一些启示,也为学生以后的工作积累了一些的间接经验。在法学教学大纲中,几乎把能想到的法学实践手段都予以列举,并且都在努力践行之。学生通过相对系统的训练,也能够得到一些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基本的技巧。
    绝大多数学生选择法律作为专业来学习,还是指望着从事法律工作安身立命。空泛的单单追求宏大叙事,学生没有能力或者要经过很长一段时间才学会做具体的法律事务性工作,这对学生是极不负责任的,也有悖于法学教育的初衷。当学生毕业走上工作岗位,不能很快地适应具体法律工作的要求,不能通过自身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法律的服务,他(她)的吃饭问题都难以解决,奢谈让他(她)为法治建设做出贡献,那简直是痴人说梦。
    填平法学理论和法学实践的鸿沟,其实大家一直在努力,也绞尽脑汁的想尽了各种办法。加大法学实践类课程就是想通过实践教学把学术探讨和实际体验紧密结合在一起,让理论和实践融为一体。让学生在掌握了法学理论知识的同时,多获得一些实用的技能,以备将来从事法律实务工作时能够得心应手。
    开设法律诊所课程,直接把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作为第一要务。法律诊所在训练学生掌握的法律操作的技巧,提高学生应用法学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方面有着它独特的优势,这业已被大家所认可。
    法律诊所课程试图把以前各个老师课堂上所传授的经验和技巧、把法律实践环节所受到的训练融为一体,把各个片段予以归类整合,通过让学生操办真实的法律事务,让学生得到一个对法律实践技能有一个整体的系统的把握。法律诊所课程通过独特的教学手段,运用一系列新颖的教学方法,通过具体的教学环节,训练学生,提高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的法律问题。
    一、法科学生需要具有法律职业技能
    对于法科学生应该具有的实践能力和技巧,大家都取得了共识。学生对这些技能和能力并没有一个清醒的认识,究竟应该有什么样的能力和技巧还是一头雾水。即使学生知道这些能力和技巧的重要性,当然他(她)们也就无法有意识的进行学习弥补,泛泛而论,他(她)就没有具体的目标和感知。当学生们明确的知晓这些细化的能力和技巧,引导学生寻找自己的差距,在学习过程中乃至以后有意识的进行学习补充有意识进行训练就显得十分必要。
    从律师从业技能的角度出发,这些具体的实践技巧和能力的清单大致包括:解决问题的能力(含识别和判断问题、确定可选的解决方案与策略、制定一个行动计划并实施之、保持计划制定过程对新信息和新观点的开放)、法律分析和推理能力、法律检索能力、事实调查能力、交流、咨询、谈判、诉讼及其他的争端解决程序、组织和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发现并解决道德困境的能力,提供有力辩护和称职代理的能力、维护公正、公平和社会道德以及律师职业的完善和发展的能力。[2]
        法律诊所课程除了着眼于律师执业技能的培养,也把律师职业道德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要求法科学生遵守职业伦理,确立职业责任心。不再宽泛试图囊括那些不切实际培养法学家、法学大师的宏大目标。
    如果学生具有了这些基本的职业技能,拥有了这样的职业价值,就为他(她)以后从事律师职业或其它法律职业奠定了基础,在他(她)未来的职业生涯中不断磨练,成为一个成熟的律师或其他法律工作者就可以指日而待。即使他(她)从事法律职业以外的工作,这些技能和职业道德也能为他(她)从事其它工作助一臂之力。
    当然法学院的教育不可能一蹴而就能把学生培养成一位成熟的法律人,法学院只能培养“准法律人”,培养“半成品”。“成品”和“极品”的法律人还需仰仗于学生在以后的法律部门继续培养。全球六大律师事务所之一的路伟律师事务所北京办事处主任吕立山如是说:“成熟律师不是法学院培训出来的,美国的经验是老律师带领新律师,这是美国的传统,我把这个传统带到了中国”[3]。
    法科学生要成为一位德才兼备的“准法律人”,除了具备以上所言的核心法律技能和核心法律价值以外,尚需具备相应的核心法律知识,而这项知识储备是传统法学教育大显身手的地方,培养学生“像法律人那样思考”。核心法律技能和核心价值的教育则是法学实践教学的目标,培养学生“像法律人那样做事”、“像法律人那样做人”。[4] 学生既有理论知识,又能把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才能达到“止于至善”之境界。
    二、法律诊所课程如何训练学生的职业技能和职业价值
    笔者所在的华北电力大学成为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的第94位单位委员以后,笔者陆续接受了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多次培训,多次观摩了其它高校老师的演示课。
    笔者所在学校的教务处也很支持开展诊所法律教育课程,还专门拨出专款配备了必要的设备和办公室。两年前正式把《法律诊所》作为学生的专业选修课纳入教学计划,笔者已经连续两年开设此课程。
    为了搞好法律诊所的教学工作,我校在原有的法学教学实践基地的基础上,又专门与学校驻地的昌平区回龙观镇司法所签订了《法律诊所教学实习基地协议》。并且结合回龙观地区“法律服务村居行”这一长期活动,把选修法律诊所的同学派往各个村庄或社区,与回龙观镇政府安排的律师一起工作。
    法律诊所课程容量大,以前传统的实践课程是通过多门课程和实践环节完成的,尽管从诊所法律教育的角度来看,这些课程或实践环节可能还亟待改进,但不可否认这些课程或实践环节都是和法律诊所课程一样,试图训练学生掌握法律实践技能。就笔者所在的学校而言,涉及实践环节的课程主要有:律师实务课程、与民事诉讼法学配套的模拟法庭演练、与刑事诉讼法学配套的模拟法庭演练、社会调查、法律咨询、科研训练、毕业实习、撰写毕业论文等。开设法律诊所课程,就要与这些传统课程或实践环节相区别,不然学生感到重复,也就失去了这门课的意义。
    从诊所法律教育委员会推介的《法律诊所课程基本规范指南》和已经出版的多本法律诊所教材来看,其教学内容自然与传统法学实践的教学内容大不相同,使用的教学方法也不一样。从各个院校的介绍来看,其教学内容都结合本身组建的法律诊所进行教学,内容不一。就其内容而言,的确很丰富,但靠教学计划安排的学时而言,要完成这些教学内容明显力不从心。
    鉴于笔者所在学校的《法律诊所课》程起步晚,结合笔者所在学校的实际,笔者本人对教学内容作了一些调整。笔者深知自己的局限性和开设这门课的难度,只能就能把握住的内容实施教学,避免贪多求全适得其反。对自己熟悉有体验感悟的内容加大讲授的力度。要求学生不要好高骛远,掌握“举一隅而能以三隅反”的融会贯通能力。,笔者灵活运用多种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克服传统教学方法的弱点,以期取得些许的教学效果,真正让学生学有所得。
    经过笔者本人这几年的摸索和实践,笔者结合本人开设法律诊所课程的情况,择其要点,简要地道出笔者的体会和经验,与大家分享。
    一、求真
    诊所教育的天然本质是实践性[5]。诊所法律教育作为一种实践性的教学方法,其真谛是: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通过接触真实的案件、真实的法律问题,通过学生自己亲历亲为,在“做中学”。借此,鼓励学生批判性思考问题,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法律诊所课堂上一定要用真实的案例或素材,这些案例或素材最好是正在进行之中的。对“真实的案件”的理解应该是宽泛的,不一定非要有一个案件让学生去做代理人辩护人出庭才算进行法律诊所教学,当然能有是最好的事情。在开设法律诊所课程期间没有一个真实案件来让学生做,并不意味着就没有了真实素材。
    真实素材的可得性应该不成问题。作为法学老师是不缺少这些素材的,授课老师如果从事兼职律师或仲裁员或者类似的工作,其中的案例时可以拿到课堂上。即使自己不做兼职律师,也总有人在不断的向授课老师咨询各式各样的法律问题,也总是有人要求授课老师帮着审核各种法律文件。同学们也会把别人向他(她)咨询的问题反馈给老师。在笔者授课的过程中,也时常会碰到同学们把他(她)们身边人的法律问题拿过来请教。这些素材或案件基本上可以满足教学的需要。
    一个真实案件或一份真实素材是完全可以连续使用的,充分发挥这些真实素材的效用,更可能让学生得到更多的启迪。与一个连续的系统的教学过程紧密结合,根据教学进度,结合具体的教学内容,把同一份素材或一个案例进行最充分的使用,给学生一个丰满的印象,这样一来,学生就有一个立体感。全方位进行教学,从而避免以往讲一个问题举一个例子,克服传统的蜻蜓点水式的教学手段的不足。
    譬如,一个客户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咨询的问题,涉及的环节就可能很多,所涉及的问题就有咨询的技巧、制作法律文件的能力、检索并进行法律研究的能力、与客户打交道的能力与技巧、职业责任心等等问题。把这样的问题拿到课堂上进行教学。如何检索研究法律问题、如何把查询检索的材料传递给客人、在电话里如何简明扼要地反馈给客户;要通过书面文件的方式传递给客户,就要涉及如何制作这份法律文件;为了完成这份法律文件,就要检索相关的法律法规、类似的案例,进行法律研究工作、得出一个结论等等,不一而足。
    (一)会见
    根据笔者的经验,这个学期,进行“会见当事人”的教学时,笔者借助于回龙观镇司法所进行的“法律服务村居行活动”,要求选修法律诊所课程的学生主动到社区进行工作,主动与居委会、村委会的干部、司法所安排的律师进行联系,学生通过安排与这些人员的联系、安排具体的会谈时间、地点、与他(她)们就有关工作进行沟通,学生就能够体会到与当事人会见的事宜,有的居委会、村委会的干部、律师或者很热情或者很冷淡……,学生通过与各种各样的陌生人接触,细心的做好记录,他(她)就能体会到真正进行一次商谈还是很麻烦的一件事情,会体会其中的种种酸甜苦辣,拿到课堂上进行交流,他(她)就有自己独特的体会和感受,通过一次或多次的会见商谈,他(她)就会总结出与人打交道的经验,再通过交流反思,他(她)就会对涉及“会见当事人”涉及的各种问题有了自己的想法,这为以后他(她)进行这方面的工作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笔者与回龙观镇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商谈工作时,也带着极为同学去。约定的时间到了,同学们没有到。在商谈的时候,同学们不做记录,接听电话、看短信等等。回到课堂上,就他(她)的这些行为举动进行善意的提示讨论,他(她)的体会就是深刻的。
    (二)咨询
    教材上有关咨询罗列的内容很多,通过一个实例取得的效果就会截然不同。
    这学期正好有办企业的校友向笔者咨询商标的事情,他在几年前注册“蒲松龄”的商标,现在想正式启用,向笔者咨询这个问题。他担心的问题是:蒲松龄现在还有后人,他的使用这个商标会不会发生蒲松龄的后人就他使用他先人的名字作为商标提出异议、会不会起诉他、一旦起诉法院立案后进入到诉讼中,法院会判他胜诉否?
    这个问题,笔者拿到课堂上,作为一个作业,让学生在课下准备,并且让他(她)当天就给笔者一个答复,以便给校友一个交待。
    (三)法律检索与法律研究
    再以“蒲松龄”的商标咨询为例,笔者的校友只是简单的说了他已经在几年前注册了这个商标,就这点信息!
    笔者把自己是如何做到的和盘托出:如何把与之相关的商标全部搜集起来,通过哪个具体的网站把这些相关的信息搜集全面的。要回答客人的问题,检索哪些具体的法律法规,与之类似的问题的相关案例是否发生过,法院是如何处理这类问题的。
    同学们比照自己的检索和研究的结果,大家相互检讨自己对这个问题的解答,通过讨论比较反思来寻找差距。
    当然为了教学演示的需要,笔者把这个过程描述的很清楚,通过多媒体教学手段演示给学生,并且把检索研究的资料都书面化。这样做的好处是:真实、连续、形象。
    检索的过程就是运用法律知识研究问题的过程,培养检索能力,研究法律问题,寻求合理的答案,通过解决具体的法律问题提高自己的操作技能。
    技术进步为学生学习和老师的教学提供了便利条件,学生们每日与网络紧密接触,上网是学生们的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了,学生们耗费在网上的时间难以计算,大量的时间都在各种浏览中浪费了,要引导学生学会使用各种专业数据库,在课堂上予以演示,并且要学生亲自搜索查询,借助互联网的资讯为法律诊所的教学服务。
    (四)职业伦理
    有关职业道德职业责任心的教学,如果不结合具体的真实的经验,学生自己不去亲自从事具体的法律工作,学生就难以有一个好的体验和感受。
    还以“蒲松龄”商标咨询为例,下午上课时请大家晚上就做,在第二天上午给笔者一个反馈,以便笔者回答客人的问题,笔者认为同学们应该有这个能力去完成这个工作,《知识产权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等课程均上完,上网的条件也有,当然很遗憾没有一个同学给笔者反馈。
    笔者就这个问题在再次上课时提出来,也只有一个同学对这个问题作了很简单而不深入的回答。其他同学根本就没有当作一回事。
    笔者结合讨论“职业伦理”的教学内容,对大家的做法提出笔者的看法,和同学们讨论。单就律师而言,践行法律职业伦理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有责任心,要以当事人为中心,对当事人负责,提出切实的解决问题的方案,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而同学们如此行事,显然与之相去甚远,没有及时去解答客户的问题,且不说准确解答的问题,连做都不做,还能奢谈其它?笔者要求大家认真反思这个问题:为何没有及时去做?怎样做才是对客户或当事人负责任? 这就避免了假大空的说教式教学,让同学们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再譬如,笔者应邀去听朋友做原告的庭审,笔者坐在旁听席上,笔者的朋友总是想和笔者说话,当笔者不能够阻止他时,在法官没有制止的情况下,笔者立即走出法庭不再继续旁听。笔者把这个事情拿到课堂上和同学们交流,让大家认真体会一个法律人应该怎样去做事情,怎么样真正地把职业伦理贯彻到自己的行为当中。笔者们期望法科学生要“像法律人那样做事”,这就是很好的素材。
    (五)撰写法律文件
    “法律文书写作”这门课每个学校都开设,“律师事务课程”也涉及这个问题,“模拟法庭”也对种种法律文件的制作进行练习,可以说同学们对法律文书写作不陌生。但从诊所法律教育的角度来看,法律诊所要求的法律文件的制作还具有其独特性,那就是立足于“真实”即时性的素材或案件,而且往往要求及时地去解决一个真实的问题,而这个真实的问题与攸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法律诊所教学所要求的“法律文件的制作”还是迥异于其他课程所涉及的“法律文书的制作”。
    在法律诊所教学过程中的法律文件的制作教学,学生们要有时间观念,不能有应付的想法和念头。这就要及时督促学生去尽快完成,而且要有针对性,真正地解决当事人的问题。还以“蒲松龄”商标咨询为例,因为学生们没有及时完成,于是就要求他(她)限时完成,然后比照结合老师的解答,一起来寻求一个合适的解决方案,反馈给客户。同学们在这个过程中就收获了与其他课程不同的经验和方法,也获得了另样的体验。
    二、务实
    1、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
    本科未毕业的学生还没有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尤其是做律师的体会,从现在就要启航,需要他们先有真枪实弹的战斗精神的思想准备。“凡事豫则立,不豫则废”[6]。指望事到临头再大显身手,已为时已晚。要把学生的这一丝幻想及时捅破,否则他(她)们还心存侥幸。
    在课堂上,学生们习惯于只是听,技术进步了,他(她)们甚至连做笔记都懒得做。被动地坐在那里,多数“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7]。看到他(她)们迷茫的眼神,真是很无奈!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8]“法律诊所的课堂激励学生从现在做起,从课堂上立即做,积极发言;聚精会神,听别人的发言,并且要记住,马上进行回应,这是一个律师在庭审时一定要做的事情。如果在法庭上证人作证,作为律师没有听清楚,怎么去做出适当的回应?不能老是要求证人重复吧。在课堂上不做记录的训练,到法庭上怎么能够应付?在法庭上要尽快记下对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发言的要点,以便回应之。在课堂上不这样训练,难道还要等到在法庭上去练习!
    在接待当事人与当事人谈话要记录、参与谈判要记录等,不但要记下而且还要记得准确无误。诸如此类的训练要随时进行,并且当场要随机叫同学进行回应。这样做,就是让学生培养这种技能。
    2、从小处做起、注重细节
    同学发言的语气语音语调,对不同的问题都会有不同的效果,即席发言不同于书面语言的表达,语气语调都传递出不一样的意思、传达了不同的信息。法律事务往往都是很庄重的很严肃的事情,攸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如果不适当的用“调侃”的语气表达问题,显然不合时宜。纠正学生的语气语调就会让他(她)明白这个道理。
    讲究礼仪,不只是一个形式上的问题。礼仪就是在当下,而不在别处。着装打扮要看场合,看到学生穿着拖鞋来上课,就要告诉学生,到教室上课不是一个饭后的休闲活动,只要点出来,学生们会触类旁通、举一反三。女生听到了,也就不会身着袒胸露乳的衣服来上课了。
    尊重人不是一句空话,说易做难。“礼者,自卑而敬人。虽负贩者必有尊也,而况富贵乎” [9]? 有法律问题困扰的当事人形形色色,但对每一个人都持尊重恭敬的态度,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常识,没有人因为受到尊重重视而生厌。这对学生日后的工作有百益而无一害。让学生有这个意识,不管遇到什么样的人,不管自己喜欢与否,都要持尊重的态度。这种说辞,重复千遍也不为过。如果连当事人都不能尊重,后果可想而知。不仅要尊重老师同学熟人朋友官员法官等等,更要尊重一切人。这样以后与人打交道就会变得容易,这些在课堂上要一贯之的进行要求。
    当事人大多是陌生人,与当事人打交道,学生们的一言一行都会影响着与当事人的融洽相处。“只有尊重人,并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思考问题,才能理解当事人,才能与当事人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10] 取得当事人的信任获得当事人的好感,才能有利于下一步的工作。
    在课堂上要尊重自己的同学,认真听同学的发言,不能怀着藐视的态度,不能嘲笑同学看似无知的发言。如果对身边的人都做不到,怎么能推及到陌生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11] 。进行换位思考,真相就大白!可谓“美德无法传授,只有示范”,老师要做到平等待人,做好示范,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对人对事不存好恶,持中立态度,借以影响学生的一言一行。影响年轻人的是思想,统治世界的是思想,而一个人到了25岁或30岁以后,很少再会接受新知新说[12]。故而努力须从今日始。
    3、多赞誉、树立信心
    诊所法律教育很强调“赞扬”“表扬”的做法和作用,这看起来是以很小的问题,事实上关切同学们继续努力的信心问题。小学生喜欢被老师夸奖、大学生也喜欢老师的表扬。我们也很喜欢领导同事的表扬。不能认为愿意听好话就是人性的弱点。视法科学生为英才,“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13],褒奖学生认同学生是一个好的做法。
    学生们在解决实际法律问题时,囿于他(她)们自身年龄社会经验学识,难以尽善尽美,这就需要老师们及时表扬,哪怕是一个赞许的目光。哪怕对一个幼稚的回答,也要给与肯定。而且要求同学们也持这种态度,相互尊重,避免出现不屑一顾、嗤之以鼻的现象。老师要及时纠正同学们的不良表现,为每一个同学的看似粗浅的回答发言保驾护航。这样一来,同学们就会在课堂上畅所欲言,在讨论问题时就会大胆说出自己的想法,大家相互启发,集思广益的解决问题。而不是像开会,领导讲群众听,领导讲的很起劲,大家听完也基本没有什么印象,没有互动,没有……。
    4、避免华而不实
    法律条条框框比较空泛,每日浸淫其中让人昏昏欲睡。学生已经渐渐失去了兴趣。没有具体的真实的法律问题来解决,学生感到没有进步,多记一点少记一点似乎无关紧要,多看一页书少看一页都无伤大雅,无关宏旨。法律诊所的课堂如果不能摆脱传统教学模式的窠臼,取得好的教学效果就会很难。
    学生们已经习惯于被动地听听课,到考试时答答卷,平时看专业书也是漫无目的,东一榔头西一棒子。因此这就为法律诊所的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避免重蹈传统教学的覆辙,就要另辟新径,避免华而不实的“教”和“学”。打消学生无所事事的念头,踏踏实实的听课读书查阅资料,结合以往学到的法律知识来解决手头的法律问题。
    解决一个法律问题不会单一只是运用一个单个的法律法规,社会生活的复杂性会在在一个法律问题上体现出来。学生要调动所有的知识储备,运用所有的经验和技能来处理一个具体的问题。当学生真正融入到法律诊所的课堂上,就会体会到解决具体问题的难度和辛苦。从自己亲自干亲自做中体会反思,从而提高自己的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技能。
    5、提高要求,追求高目标
    学生入大学两三年以后,已经习惯了大学的慵懒的生活,已经熟悉了所谓大学教育的套路,渐渐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原先所谓的到大学“更上一层楼”的理想已经消磨掉了,对自己的要求已经不再“志存高远”,得过且过混日子的心态很重。加之老师讲授课程与中学无异,被动听课应付差事,以至于在课堂上无精打采。
    而法律诊所的课堂期待学生积极参与,而且还要求学生亲力亲为,学生要配合老师在课下完成大量的任务,学生已经明显达不到老师的期望,因此还要重新点燃学生的热情,要为未来的就业工作做好准备,让学生意识到自己所肩负的责任,以前的远大志向还要通过坚实的努力才能实现。对学生提出具体的更高的要求,并且把目标予以细化,“行远必自迩”,争取每一节诊所课堂,学生都有明显的收获,学生每做一项具体的工作,哪怕回答疑个问题,查阅一个法条,检索一个案例都能切实感到是真正地锻炼自己提高自己的能力和水平。从小处做起,不再眼高手低。在老师的督促下,认真地完成每一份作业,脚踏实地,积累经验、提高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具体法律问题的技能。即使“勉强而行之”,也可“及其成功一也”。
    6、因材施教
    孔子因材施教的做法是非常典型的,但是使用这个方法还是相当有难度的。法律诊所是个小课堂,这是很有见地的要求,这让老师有机会最大可能的了解每一个学生。不同的学生的弱点特质不同,对于那些性格内向害羞的同学,害怕在大庭广众讲话,就要有意识让他(她)发言、开口讲话千方百计的让这类同学克服畏难情绪,放下架子,去掉伪装,连续几次,他(她)就会大有长进。对那些积极发言的同学,对他(她)发言的内容提高要求,要有的放矢,要求他(她)做有深度的发言,对他(她)回答问题的方式思路进行引导。利用苏格拉底式的对谈方式,穷追猛打,深入探讨,穷尽一切可能的答案。
    “榜样就在身边”。当通过教学老师与学生的多次接触后,发现了某个学生对某些方面有自己独特的长处,就要在课堂上让他(她)充分展示,给同学们一个榜样,激励同学们奋而直追,同为课堂上的一员,资质禀赋大致相同,别人能为的事情自己也应该能做出来,借此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孤学而无友则孤陋寡闻”[14],引导全体同学共同进步,培养团队的合作精神。
    三、结束语
    开设法律诊所课程,实施诊所法律教育方法,本身就是一种创新。创新是一件困难的事情。要想贯彻诊所法律教育的理念,取得传统实践课程不同的教学效果,让学生掌握一些实用的技巧、提高学生实际操作的能力,虽说不是一件“难于上青天”的难事但的确也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易事。
    诊所法律教育的核心理念主要有三点:其一强调“从经验中学习”,其二强调“通过实践来学习”。其三“通过反思来学习”。贯彻诊所法律教育的理念,学以致用,“从反思中”学习,批判性的思考问题。一定要督促学生一定要亲自去做,从“干中学”,自己总结得失,通过“反思”,引导学生学进行创新式学习、真正体验,掌握一些最为基本的技能技巧,并把这些技能并运用到自己的学习生活中去。真的是“像法律人那样思考问题、那样行动、那样做人”。
    学生亲自操刀,多管齐下,老师动态跟进,及时总结,及时反馈。看到同学们取得了一点进步,老师们从中得到一些新的教学体会,“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15],取得“教学相长”之效果,也还是值得欣慰的乐事。
    生而知之者少矣,学而知之,困而知之,及其知一也。安而行之,利而行之,或勉强而行之,及其成功一也[16]。以此与大家共勉,还望方家指教之。
    [1] 转引自汪世荣主编:《有效的法学实践教育》,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第49页。
    [2] 《麦考利特报告》第五章,转引自杨欣欣主编:《法学教育与诊所式教学方法》 ,法律出版社2002年,第6页以下。
    [3] 转引自许身健“法学实践教育的教学原理”,载汪世荣主编:《有效的法学实践教育》,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第48页。
    [4] 许身健:“明确法学教育培养目标,提升实践性法学教育”,载《中国诊所法律教育10周年庆典暨诊所法律教育伦坛论文集》,2010.6.18- 20, 北京。
    [5] Mark Spiegel:“法学教育中的理论及实践——一篇关于诊所教育的文献”,载李傲,Pamela N· Phan编:《实践性法律人才的培养:诊所式法律教育的经验》,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页39。
     
    [6]《中庸》。
    [7] 《大学》。
    [8] 《老子》第六十四章。
    [9] 《礼记· 曲礼上第一》。
    [10] 李傲:“论诊所式法律教育与儒家治学思想”,载《法学杂志》2011年第8期。
    [11] 《论语·卫灵公》。
    [12] [英] 凯恩斯:《就业利息和货币新论》,徐毓丹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页330。
    [13]《孟子·尽心下》。
    [14] 《礼记·学记》。
    [15] 《礼记·学记》。
    [16] 《中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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