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昆明出台卫生保健管理试行办法 幼儿园幼儿达150名需配专职保健员 大部分幼儿园未建立卫生保健制度,昆明出台卫生保健管理试行办法幼儿达150名需配专职保健员 昆明市卫生局和市教育局制定的《昆明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自今日起施行。实施细则明确,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进行入园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托幼机构。此外,收托150名儿童的幼儿园就应配备专职保健员。 【现状】 入园儿童健康令人担忧 据昆明市卫生局和市教育局调查,截至去年底,昆明市共有各级各类幼儿园828所,学前班616个,在园在班幼儿达17.85万人。其中,公办幼儿园138所,民办幼儿园690所,民办幼儿园在园人数占全部在园人数的88.91%.建立卫生保健制度的公办幼儿园仅为75%,约2/3以上的民办园所未建立或未健全卫生保健制度。长此以往,儿童的健康和安全令人担忧。 实施细则将对各类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及卫生保健人员分别实行“卫生保健合格证”和“保健人员上岗培训合格证”管理制度。此制度的建立实施,已纳入市委、市政府今年经济社会制度创新重点工作任务之一。 【措施】 健康检查合格方可入托 实施细则明确,开办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妇幼保健机构出具的卫生保健评价报告。对未取得卫生保健合格证的单位和个人,教育行政部门不予登记注册。 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到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入园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托幼机构。托幼机构招收入园儿童,应当查验“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表”(接收转园儿童入园,查验“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儿童保健手册”和“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进行预防接种的儿童要补种。体检时发现有谷丙转氨酶增高者,暂不予入园。儿童离开托幼机构3个月以上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后方可再次入园。 建立在园儿童健康档案 托幼机构应设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保健室或者卫生室,保健室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否则将受到处罚。收托150名儿童的机构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为符合国家规定的医师、护士和保健员。 在园儿童使用“昆明市儿童保健手册”定期进行健康检查。3岁以上儿童每年体检1次。托幼机构应对每一个在园儿童建立健康档案,主要内容有:入园(所)体检表、预防接种记录、患病情况登记等。儿童保健工作人员应每天对入园(所)的儿童进行认真的晨间检查,对可疑病儿加强全日观察。对违反本细则的托幼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限期整改,直至吊销卫生保健合格证的行政处罚。 坚持每日晨检全日观察 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儿童保健工作人员应每天对入园(所)的儿童进行认真的晨间检查,对可疑病儿加强全日观察。 儿童患疑似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通知其监护人进行离园诊治。患传染病的患儿治愈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方可入园。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立即向卫生防疫和妇幼保健部门报告,做好消毒隔离、家长告知和转诊等。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在岗工作人员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患有传染性疾病的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方可上岗工作。 |
240331
昆明出台卫生保健管理试行办法 幼儿园幼儿达150名需配专职保健员
大部分幼儿园未建立卫生保健制度,昆明出台卫生保健管理试行办法幼儿达150名需配专职保健员
昆明市卫生局和市教育局制定的《昆明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自今日起施行。实施细则明确,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进行入园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托幼机构。此外,收托150名儿童的幼儿园就应配备专职保健员。
【现状】
入园儿童健康令人担忧
据昆明市卫生局和市教育局调查,截至去年底,昆明市共有各级各类幼儿园828所,学前班616个,在园在班幼儿达17.85万人。其中,公办幼儿园138所,民办幼儿园690所,民办幼儿园在园人数占全部在园人数的88.91%.建立卫生保健制度的公办幼儿园仅为75%,约2/3以上的民办园所未建立或未健全卫生保健制度。长此以往,儿童的健康和安全令人担忧。
实施细则将对各类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及卫生保健人员分别实行“卫生保健合格证”和“保健人员上岗培训合格证”管理制度。此制度的建立实施,已纳入市委、市政府今年经济社会制度创新重点工作任务之一。
【措施】
健康检查合格方可入托
实施细则明确,开办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妇幼保健机构出具的卫生保健评价报告。对未取得卫生保健合格证的单位和个人,教育行政部门不予登记注册。
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到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入园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托幼机构。托幼机构招收入园儿童,应当查验“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表”(接收转园儿童入园,查验“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儿童保健手册”和“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进行预防接种的儿童要补种。体检时发现有谷丙转氨酶增高者,暂不予入园。儿童离开托幼机构3个月以上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后方可再次入园。
建立在园儿童健康档案
托幼机构应设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保健室或者卫生室,保健室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否则将受到处罚。收托150名儿童的机构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为符合国家规定的医师、护士和保健员。
在园儿童使用“昆明市儿童保健手册”定期进行健康检查。3岁以上儿童每年体检1次。托幼机构应对每一个在园儿童建立健康档案,主要内容有:入园(所)体检表、预防接种记录、患病情况登记等。儿童保健工作人员应每天对入园(所)的儿童进行认真的晨间检查,对可疑病儿加强全日观察。对违反本细则的托幼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限期整改,直至吊销卫生保健合格证的行政处罚。
坚持每日晨检全日观察
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儿童保健工作人员应每天对入园(所)的儿童进行认真的晨间检查,对可疑病儿加强全日观察。
儿童患疑似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通知其监护人进行离园诊治。患传染病的患儿治愈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方可入园。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立即向卫生防疫和妇幼保健部门报告,做好消毒隔离、家长告知和转诊等。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在岗工作人员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患有传染性疾病的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方可上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