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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合部署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行动
2014-3-6 13: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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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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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为进一步巩固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成果,切实解决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管二〔2011〕97号),决定自7月至9月,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张德江副总理近期在山西、湖南考察调研安全生产工作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从零开始”的理念,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取得的成效,认真梳理、分析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集中解决问题、突出整治重点、巩固专项行动成效的工作意见和措施,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迅速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通知要求,专项行动期间,各地要以县级客运企业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客运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大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力度开展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全面排查整治货运隐患,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进企业”活动。
2011年4月至6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管二〔2011〕36号)精神,集中开展了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各地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部门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成立了三部门联合组成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形成了各负其责、共同协商的协作机制。专项行动期间,各地累计投入人力350万人次,深入运输企业18.1万家,排查客货运车辆417.7万辆,约谈运输企业和场站业主2.3万人次,督促整改客货运车辆隐患52.2万处、客货运驾驶人驾驶证隐患40万人次,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455.3万起。专项行动期间,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2%和9.7%,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同比减少5起、下降83.3%,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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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为进一步巩固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成果,切实解决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管二〔2011〕97号),决定自7月至9月,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张德江副总理近期在山西、湖南考察调研安全生产工作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从零开始”的理念,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取得的成效,认真梳理、分析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集中解决问题、突出整治重点、巩固专项行动成效的工作意见和措施,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迅速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通知要求,专项行动期间,各地要以县级客运企业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客运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大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力度开展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全面排查整治货运隐患,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进企业”活动。
2011年4月至6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管二〔2011〕36号)精神,集中开展了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各地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部门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成立了三部门联合组成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形成了各负其责、共同协商的协作机制。专项行动期间,各地累计投入人力350万人次,深入运输企业18.1万家,排查客货运车辆417.7万辆,约谈运输企业和场站业主2.3万人次,督促整改客货运车辆隐患52.2万处、客货运驾驶人驾驶证隐患40万人次,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455.3万起。专项行动期间,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2%和9.7%,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同比减少5起、下降83.3%,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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