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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就业户籍歧视 当正视直辖市落户限制
2014-3-6 13:22:24
[db:作者]
法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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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规定,为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直辖市之外各城市应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允许高校毕业生在就(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
这是国务院连续三年发出类似的通知。早在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发出通知,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通知要求,"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但很显然,这一新通知还是吸引了社会的关注。
一个问题是,此前国务院发出的通知,究竟落实情况如何?根据国务院的通知,除直辖市外,所有城市都应该无条件取消落户限制,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以深圳为例,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2010年度《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明确,"应届生个人落户条件放宽,个人申办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不受毕业院校和专业限制",2011年,该市明确的落户条件为:(一)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毕业院校属于当年度深圳市接收毕业生个人申办院校名单范围并且所学专业为本市重点引进专业的,其中毕业院校属"985工程"的毕业生,不受重点专业的限制;(三)本市院校毕业生;(四)本市生源毕业生。解读办法和条件,外地大专学生就业落户全部受限;本科毕业生落户受学校和专业限制。毫无疑问,深圳的做法违背国务院的通知精神,但是,并不见有问责。其他地区也存在类似的情况。
没有问责的通知能得到怎样的落实,自可打上问号。这也可解释为何相同内容的通知为何反复下发。除此,公众对该通知的关注,还聚焦在何时才能取消直辖市的落户限制上。事实上,近年来,直辖市之外的城市落户,已经相对放松,而直辖市的落户门槛,却进一提高,据媒体报道,今年北京非京籍高校毕业生的留京落户数量比去年至少减三成。据了解,通过人社部门在京落户的毕业生每年约有1万人左右,今年大概将在六七千人。例如,海淀区今年分配到的名额就只有1000人左右,比去年的2000多人减少了一半以上。与此同时,解决户籍则成为一些行业、岗位吸引人才的砝码。北京的社工招考,今年就出台两年考评合格可落户的规定,这使其招考异常火爆——去年的情况是,报考社工总数为13701名,从中选聘3000名社工,相当于不到5位报名者中便有1人入选。今年首日报名的情况已经变为15人抢1个职位。
就业的户籍限制,不但影响人才的正常流动,影响行业的健康发展(行业和岗位应该以职业本身的吸引力吸引人才,而不是所谓的户籍福利),从就业公平角度说,这本质是就业歧视。2009年,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的一项报告显示,目前我国就业领域存在的各种歧视现象依旧令人担忧。在参与调查的613位网友中,有69%的网友认为目前就业歧视严重,在各种就业歧视中,学历歧视、户籍歧视、工作年限歧视最为严重。其中,曾遭遇"户籍歧视"的占19%。结合我国已经推出的就业政策,可以推论,直辖市的落户限制,是造成户籍歧视,以及阻碍学生顺利就业的重要原因之一。
推进就业公平,是政府部门的基本职责,在笔者看来,仅发通知取消直辖市以外城市的户籍限制还不够,还需要努力推进两方面工作。首先,应加大通知执行检查力度,对不及时落实政策的地方进行问责。为保证各地落户政策保障大学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在具体政策出台时,应建立公开讨论、听证的机制,避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地方政府按自己的理解执行政策。大学生的实际利益受到侵犯,却求告无门。其次,应正视直辖市的落户限制,创造条件加以解决,需要注意的是,直辖市的户籍政策,对其他地区有标杆效应,如果这些地方的户籍歧视问题不解决,对其他城市的问责,想严厉也难。
从根本上说,治理大学生就业的户籍歧视,还有赖于户籍制度改革,只有剥离户籍福利,减少户籍与社保、医保、求学、就业的利益关系,才能给所有人才自由、平等的就业和事业发展环境。才能使每个公民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就业权,而不是求学、就业、事业发展、生活处处受困不平等的户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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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规定,为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直辖市之外各城市应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允许高校毕业生在就(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
这是国务院连续三年发出类似的通知。早在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发出通知,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通知要求,"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但很显然,这一新通知还是吸引了社会的关注。
一个问题是,此前国务院发出的通知,究竟落实情况如何?根据国务院的通知,除直辖市外,所有城市都应该无条件取消落户限制,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以深圳为例,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2010年度《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明确,"应届生个人落户条件放宽,个人申办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不受毕业院校和专业限制",2011年,该市明确的落户条件为:(一)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毕业院校属于当年度深圳市接收毕业生个人申办院校名单范围并且所学专业为本市重点引进专业的,其中毕业院校属"985工程"的毕业生,不受重点专业的限制;(三)本市院校毕业生;(四)本市生源毕业生。解读办法和条件,外地大专学生就业落户全部受限;本科毕业生落户受学校和专业限制。毫无疑问,深圳的做法违背国务院的通知精神,但是,并不见有问责。其他地区也存在类似的情况。
没有问责的通知能得到怎样的落实,自可打上问号。这也可解释为何相同内容的通知为何反复下发。除此,公众对该通知的关注,还聚焦在何时才能取消直辖市的落户限制上。事实上,近年来,直辖市之外的城市落户,已经相对放松,而直辖市的落户门槛,却进一提高,据媒体报道,今年北京非京籍高校毕业生的留京落户数量比去年至少减三成。据了解,通过人社部门在京落户的毕业生每年约有1万人左右,今年大概将在六七千人。例如,海淀区今年分配到的名额就只有1000人左右,比去年的2000多人减少了一半以上。与此同时,解决户籍则成为一些行业、岗位吸引人才的砝码。北京的社工招考,今年就出台两年考评合格可落户的规定,这使其招考异常火爆——去年的情况是,报考社工总数为13701名,从中选聘3000名社工,相当于不到5位报名者中便有1人入选。今年首日报名的情况已经变为15人抢1个职位。
就业的户籍限制,不但影响人才的正常流动,影响行业的健康发展(行业和岗位应该以职业本身的吸引力吸引人才,而不是所谓的户籍福利),从就业公平角度说,这本质是就业歧视。2009年,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的一项报告显示,目前我国就业领域存在的各种歧视现象依旧令人担忧。在参与调查的613位网友中,有69%的网友认为目前就业歧视严重,在各种就业歧视中,学历歧视、户籍歧视、工作年限歧视最为严重。其中,曾遭遇"户籍歧视"的占19%。结合我国已经推出的就业政策,可以推论,直辖市的落户限制,是造成户籍歧视,以及阻碍学生顺利就业的重要原因之一。
推进就业公平,是政府部门的基本职责,在笔者看来,仅发通知取消直辖市以外城市的户籍限制还不够,还需要努力推进两方面工作。首先,应加大通知执行检查力度,对不及时落实政策的地方进行问责。为保证各地落户政策保障大学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在具体政策出台时,应建立公开讨论、听证的机制,避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地方政府按自己的理解执行政策。大学生的实际利益受到侵犯,却求告无门。其次,应正视直辖市的落户限制,创造条件加以解决,需要注意的是,直辖市的户籍政策,对其他地区有标杆效应,如果这些地方的户籍歧视问题不解决,对其他城市的问责,想严厉也难。
从根本上说,治理大学生就业的户籍歧视,还有赖于户籍制度改革,只有剥离户籍福利,减少户籍与社保、医保、求学、就业的利益关系,才能给所有人才自由、平等的就业和事业发展环境。才能使每个公民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就业权,而不是求学、就业、事业发展、生活处处受困不平等的户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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