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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曹静) 34岁的四川人刘强(化名),在互联网的交友网站上摇身一变成了台湾商人,并因此结识了北京的杨小姐。后刘强利用恋爱手段,不但欺骗杨小姐的感情,还骗取了杨小姐价值12万余元的财物。近日,检察机关以诈骗罪对刘强提起公诉,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 2007年7月至11月期间,刘强经预谋后,通过互联网交友网站,使用假名并谎称自己是台湾商人,骗取被害人杨小姐的信任,与杨小姐确立恋爱关系。后刘强编造各种借口,骗取杨小姐人民币11.8万元、国画4幅,经鉴定国画价值人民币6000元。2008年2月2日,刘强被公安机关抓获。 检察机关认为,刘强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冒台湾商人、利用恋爱手段骗取钱财,且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的有关规定,已构成诈骗罪。 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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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曹静) 34岁的四川人刘强(化名),在互联网的交友网站上摇身一变成了台湾商人,并因此结识了北京的杨小姐。后刘强利用恋爱手段,不但欺骗杨小姐的感情,还骗取了杨小姐价值12万余元的财物。近日,检察机关以诈骗罪对刘强提起公诉,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
2007年7月至11月期间,刘强经预谋后,通过互联网交友网站,使用假名并谎称自己是台湾商人,骗取被害人杨小姐的信任,与杨小姐确立恋爱关系。后刘强编造各种借口,骗取杨小姐人民币11.8万元、国画4幅,经鉴定国画价值人民币6000元。2008年2月2日,刘强被公安机关抓获。
检察机关认为,刘强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冒台湾商人、利用恋爱手段骗取钱财,且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的有关规定,已构成诈骗罪。
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