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29:54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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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察依法处警,却遭到当事者的谩骂和殴打,“特种兵”出身的警察保持克制,被打倒在地,身受轻伤。日前发生在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的一起妨害公务案件引起社会的关注和争议。近日,公安机关已将郭某妨害公务案移送邗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今年6月17日凌晨,居住在扬州万鸿城市花园的业主郭某在停车时与小区保安发生冲突,遂将其自备车堵停在该小区的西大门出口处,影响了居民通行。小区保安在劝阻无果的情况下报了警。辖区派出所民警赶至现场后,要求郭某将车辆开走。郭某不但不听,反而对民警侮辱、谩骂甚至拳打脚踢,导致该民警两颗门牙脱落、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而据悉,被打的民警是“特种兵”出身,曾两次获得全国散打比赛亚军。
  警察是否应该“骂不还口,打不还手”?有人对民警的文明执法表示赞同,也有人不认可,认为《人民警察法》规定警察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对这样嚣张的不法之徒,作为人民警察应立即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警察遇事保持高度克制是对的,但过度忍让很容易在客观上演变为纵容,不仅会给警察自身带来伤害,也会造成无法更好地保护社会和群众安全的恶果。
  受伤的民警对自己保持克制的行为表示不后悔。他认为,在处理一般群众矛盾纠纷时,主要是协调劝止和批评教育。如果盲目还手,势必会造成矛盾升级。事情发生后,邗江区警方肯定了他的做法,扬州市民还自发去医院看望慰问他。
  6月20日,邗江区检察院认为郭某以暴力手段抗拒执法,致使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民警未能有效履行职责,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遂依法批准逮捕了郭某。郭某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目前,此案正在审查起诉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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